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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研究”课题成果发布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6.06.23 字号:【

  我国现阶段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框架是,以提升家长教育素质、改善家长教育行为,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服务阵地和公共财政为基础,以专业技术为支撑,各条块系统充分履行职能,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向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全覆盖、多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高质量的系统。

  “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现状在政策体系上有了自己的价值理念、明确的目标,发展框架日趋成熟;建立起了省一级家庭教育协调机构;形成了以学校家长学校为主体,多种类型指导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格局;形成了一支以机构内兼职为主、有较好学历背景的年轻队伍;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在行业中发挥了一定的引领作用……”

  近日,中国儿童中心发布的“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研究”课题成果——《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指出,我国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

  从2012年起,该课题组先后在山西、山东、江苏、河南、重庆、广西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妇联家庭教育管理机构、300多家公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400多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的管理者、1700多名指导者,以及15000余名儿童家长中展开抽样调查,并做了比较全面的摸底与分析,得到有价值的发现——

  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目前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调查发现,一些家庭教育政策落实不力,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政府职能缺失,妇联“牵头”能力有限。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培训不规范;人员队伍以兼职为主,“供血能力”明显不足。

  从总体上看,妇联系统组织的培训基本上是短期培训班,没有固定的教材和稳定的师资队伍。

  就专业培养来讲,目前仅有北京师大、华东师大等几家高校开设了相关研究方向,有限的家庭教育方向研究生也少有人从事相关工作。从人员构成来看,无论是管理者队伍还是指导服务工作者队伍均以兼职为主,缺乏专职人员的支撑。

  相比之下,我国家庭教育更注重为现实服务,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和研究队伍建设仍停留在一般性倡导和应用层面。目前,家庭教育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理论。家庭教育的研究队伍没有形成,以科学的家庭教育理论为基础的学科体系并未形成。

  另外,基层指导服务发展不平衡,管理不到位。比如,农村与城市、中西部与东部差距明显,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指导服务工作尚未正常开展,有的几近空白;学校与社区存在差距,社区指导服务工作管理系统不健全,缺乏自身指导队伍。基层指导服务机构现有的指导者和管理者队伍在人员结构、专业素养和作用发挥上,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象群体的新特点、家庭教育的新问题和对象群体对指导服务的新要求。

  基本概念与基本框架

  基于现状研究和比较分析,课题组提出了现阶段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框架。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以提升家长教育素质、改善家长教育行为,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服务阵地和公共财政为基础,以专业技术为支撑,各条块系统充分履行职能,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向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全覆盖、多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高质量的系统。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包含了主体系统、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实施系统、专业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即在政府中专门建立主管家庭教育的部门,多部门共同参与,以公共服务阵地和公共财政为支撑,构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站)等公共服务阵地;形成一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象、目标、内容、形式完善的系统。建立和完善儿童家庭保护层面、家庭教育层面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层面的政策规划体系。

  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国家、地方各条块系统,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组织)纵、横结合的系统结构。其功能包括立法、规划、监督功能;资源配置与整合功能;组织管理、保障功能;指导服务功能。体系由顶层设计、中层落实和基层实施三个部分构成。

  全方位推进体系发展

  为了实现体系的功能,推进体系发展,课题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策略建议:

  第一,推进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法律发展,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应围绕家庭教育的公共性目标构建法律框架,可采取地方立法先行的路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的制定实施需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二、推进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管理体制发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进行宏观规划与管理,同时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尝试发挥市场作用;明确主管机构,督促主管机构切实履行各项职能。

  第三、推进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设置与工作机制发展,将公共服务阵地作为基础,建立自上而下有效运行的机制和服务供给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主体,并明确其主要任务。

  第四、推进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队伍发展,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聘用和管理,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培养体系和职后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培养课程标准》等。

  第五、基层指导机构对指导对象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是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基础,主要涉及指导服务的对象、目标、任务、原则、内容、形式等。

  据了解,《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主要包括中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分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比较研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基本概念和框架,以及推进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展策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