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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人文外交建设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6.10.18 字号:【

  编者按

  近年来,人文外交逐渐被提到中国对外关系的战略高度,而社会性别视角的纳入将对人文外交的顺利开展大有助益。本文作者从人文外交为女性参与国际事务开辟新空间、人文外交是消除社会性别歧视的重要途径、女性主义所倡导的移情合作可以在方法论层面上为人文外交提供启示、消除性别歧视是人文外交开展的基础性环节四个层面,阐述了社会性别平等与人文外交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

  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也是其背后深层次的文化和价值观等“软实力”的竞争,中国政府在对外交往中所力主的国家间政治互信的建立和务实合作的有效开展,都离不开以思想和文化交流作为主要组成部分,以实现民心相通的人文外交。而依照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所确立的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原则,民心的相通不能不包括生活在不同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各国女性在争取男女平等过程中的相互交流和理解,且有必要从是否有益于消除国际关系领域的性别歧视,确立女性在其中的主体地位,推动男女结为携手共进的伙伴的角度,对人文外交加以考察。

  人文外交为女性参与国际事务开辟新空间

  国际关系传统上以民族国家为唯一行为体,尽管经由各国妇女活动家长期不懈的努力,越来越多的女性精英成为职业外交家乃至以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进入决策层,或在务实合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与男性相比,其数量仍然屈指可数。人文外交的行为体不仅有国家,还包括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宗教组织、民族族群、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等,相形之下,在这些组织中女性较为集中,且妇女界的交流本身即为人文外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可以说是一个突出的例证,它本身是中国打破西方对中国封锁的一项外交行动。但无论是在政府间会议还是非政府组织论坛上,参会的中国女性都使各国代表了解了长期遭西方媒体丑化的新中国,令一些人出于国内政治需要,利用世妇会平台,在人权、军备、西藏等问题上向中国发难的想法成为泡影,树立了改革开放后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因此,推动女性广泛参与人文外交将使她们在国家对外关系中的作用得到前所未有的凸显。

  人文外交是消除社会性别歧视的重要途径之一

  人文外交的开展可使女性主义视之为其理论核心的社会性别概念得以证实,因而它无疑是消除社会性别歧视的重要途径之一。社会性别系指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每一种文化均会产生的形形色色程度不等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不可避免地影响各人群共同体的性别观,导致对男性和女性的不同定位和有关男性特质与女性特质的划分。两性地位的二元划分使“男/女”被用以形容世间万物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如“文化/自然”“理性/情感”以及国际关系中的“权力/伦理”“国际/国内”等组合中的前后双方分别被喻为“男性的/女性的”,以示它们各处于中心和边缘。在人文外交中,人们不难发现,在某一个国家被看作女性特质的行为方式会在另一个国家广为盛行。只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便可以看到,每一种文化都在某一具体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生成,都各有其长处和缺失,而这也表明了男性特质与女性特质划分的人为性,以及隐含于其中的价值判断的主观性。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的人文外交有益于每一种文化在保持其特色的同时,从其他文化中汲取养分,使自身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在这一背景下,无论男性抑或女性参与其中都将有助于形成破除男性特质与女性特质划分的人为界限的意愿,并树立冲破传统社会性别模式束缚的信心,在力求使自己获得自由和全面的发展的同时,与对方携手共进,结为平等的伙伴。

  移情合作可为人文外交的开展提供启示

  就方法论而言,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派所倡导的移情合作可为人文外交的有效开展提供有益的启示。人文外交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其成效取决于它的吸引力和导向力。一个国家即便是单方面地传播自己的文化,也需要采取别国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在中国一向倡导的以实现民心相通为目的的人文外交中,各方更应当通过平等的沟通和交流,在讲好自己的故事的同时,认真倾听其他国家的声音,学习和借鉴其文化的长处,以促进本国文化的发展及人类文明的整体进步。移情合作乃是各方在求同存异的交流中寻求共识的商谈,是持不同见解的人们相互承认主体性的过程。它有助于人文外交中的各行为体既充满自信,又不将自己当作唯一真理的化身,对“非我族类”进行同化,更非盲目排外,从而使各项交流更充满生机和活力。

  其中妇女界的交流尤其有必要遵循移情合作的原则。尽管实现男女平等是全球女性的共同目标,但各国妇女运动无不在其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兴起和发展,需要尊重各国女性根据本国国情和自己的实际状况选择的争取平等、发展、和平的道路,形成一种既各抒己见,又彼此协调的“合作的自主性”。例如,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妇女界的对外交往中,邓颖超、蔡畅等全国妇联领导人在阐明中国政府在各个问题上的立场的同时,向各国人士表示,每一个国家的人民和妇女,都有权选择自己喜爱的社会制度、政治和宗教信仰以及生活方式,各个阶层的人民和妇女,也都有自己的处境和愿望。只要大家有求同存异的精神,寻求和扩大共同点,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不干涉,一定能友好合作,和平共处。她们对大小国家一视同仁,尤其尊重小国妇女的意见,得到了各国妇女的好评,起到了为政府外交铺路架桥的作用。

  消除社会性别歧视是人文外交有效开展的基础性环节

  “社会性别(gender)”一词在希腊语中的原初涵义是“异议”“分歧”,男性和女性是人类最基本的两大社会群体,包含着某种价值判断的社会性别观念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了主流社会对人与人之间差异的看法。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一些人将有别于自己的另一些人称为女性,以示对其的不屑,如在国际关系学的第一次和第二次争论中,都有一部分学者把自己的论敌称作女性。显而易见,社会性别歧视具有一种视差异为缺陷的思想倾向。在一个国家的某一个性别群体将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另一个性别群体打入另册的情形下,难以想象该国参与人文外交的不少“3958部队”,即三教九流、五花八门的行为体,能够真正理解和尊重方方面面与自己相去甚远的其他国家以及它们基于本国的历史文化背景所选择的发展道路,更遑论它们对国家间的和谐共处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总之,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人文外交对其所产生的正能量显而易见,而人文外交卓有成效的开展也为争取社会性别平等创造有利的条件,二者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将推动男女平等、共谋发展,并共享其成果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逐步实现。

  (作者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员、《国际观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