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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联改革创新系列报道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5.12.16 字号:【
  编者按

  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群团组织的改革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从2013年起,湖北省妇联便开始了一场创新妇联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经过两年多来的摸索实践,这些改革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即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湖北省妇联的自我革新。

  “看过各地的好做法之后,感觉有点坐不住了。”说起两年前那次“大调研”后的感受,湖北省妇联的许多机关干部至今记忆犹新。

  2013年,正是中国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号角的转折之年。

  “这一年里,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湖北省妇联主席彭丽敏告诉记者,“面对当下社会的深刻变革,妇联组织有必要重新审视自身角色定型和职责定位,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回应新需求,完成新任务。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要在改革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在提高中加强,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更好地完成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所联系的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在大局下思考,在实践中求索。新的形势下,妇联工作究竟应当如何改进,如何提高?湖北省妇联的做法是首先“带着问题下去”。

  2013年7~8月份,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湖北省妇联上下联动,集中开展了“大走访、大调研”。省妇联领导带领6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基地、文明岗、五好家庭,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的形式,详细了解各地开展妇女工作的经验、当前妇女儿童的需求、妇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省内调研的基础上,6个调研组还分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8个省市,考察学习姐妹省市的先进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整个“大走访、大调研”期间,调研组在省内外共考察了90余个不同类型的工作点,召开了34场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收集到了7大类几百条问题。

  边走、边看、边思考,特别是看到姐妹省市将妇联工作社会化、实事化、项目化的做法之后,湖北省妇联机关干部们的心里在翻腾。

  “与全国先进省市妇联工作比较,我们依然有差距。”

  “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仍然比较薄弱、联系妇女群众不够广泛深入。”

  “工作的行政化方式使组织覆盖面不够,组织缺乏凝聚力。”

  “坐在机关里,所思所想与基层群众有很大距离。”

  ……

  “大走访、大调研”之后,湖北省妇联又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机关干部们自我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改进妇联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

  “很多同志觉得自己日常事务多而杂,但能深入开展的工作不多,常常是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却内热外冷、上热下冷。经过讨论,我们认为,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现有的行政化架构,已难以覆盖体制外的妇女群体;实际工作中的行政化倾向,难以满足女性的多样需求;资源配置的行政化模式,难以与广泛且分散的社会资源相匹配;妇联干部机关化的思维方式,难以与党的群众工作要求相适应。要想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必须寻求自我革新。”彭丽敏表示。

  “一方面, 我们必须下大力气革除妇联组织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现象,改进长期工作中形成的僵化思维方式、工作范式、工作模式;另一方面,必须把握时代脉搏,主动适应社会变化,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从职能定位、组织架构、工作方向等方面加快妇联组织的转型发展,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下大气力解决当前所存在的妇联组织覆盖面不广、与群众联系度不深、工作服务性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妇女十一大的召开,更坚定了湖北省妇联的改革决心。彼时,全面深化改革已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

  2013年年底,湖北省妇女十一大上,一系列崭新的改革理念和举措呈现在了与会代表们的面前。

  在湖北省妇女十一大的报告里,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的“四个转变”,即:妇联组织要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实现由行政管理型组织向枢纽型组织转变,由机关化工作方式向社会化的群众工作方式转变,由活动化的工作模式向项目化、实事化的工作模式转变,妇女工作要由妇联系统的“自转”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的“公转”,不断提升妇联组织的引领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省妇女十一大期间,湖北省妇联还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试行)》《湖北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案直报制度(试行)》《湖北省妇联常委、执委工作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三项制度”对妇女代表、省妇联常委、执委的履职,以及妇女代表建议案的报送均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每位常委要联系一个代表团,联系5~7名执委,每位执委联系5~7名妇女代表,每位代表联系10名以上妇女群众。每年年底,妇女代表还要向代表团报告年度履职情况,省妇联常委也要进行述职。“三项制度”的提出,建立了代表直接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长效机制,为提高代表和常执委们的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推进妇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打下了基础。

  这一年,同时提出的还有一系列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履职能力的改革措施,包括:建强妇联基层组织,创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模式,引导、培育、支持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建设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网上妇联”等等。湖北省妇联自我革新,创建妇联工作新形态的探索,向前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