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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文秀同志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2004-08-18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中央综治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审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审议稿)》(以下简称《意见》),罗干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的亲切关怀,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的制定,很及时、很必要,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抓住了全社会共同关注、迫切希望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际行动。《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肯定了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在中央综治委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经验,分析了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原则、任务、手段和有效的政策措施,是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为妇联组织围绕大局,深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全国妇联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谈几点打算。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妇联组织在新时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妇联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我们要遵照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要求,认真回顾总结妇联组织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参与这项工作的计划,制定具有针对性、综合性、创新性的措施,加强合作,发挥优势,形成参与这项工作的合力。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自觉地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将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
  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妇联实际,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第一,以家庭教育为重点,加强家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能力建设。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列入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进一步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要以“优教”为重点,以“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要推动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做好家长学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重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注和推动解决家庭保护中的特殊问题,促进家庭道德教育,把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第二,以重点人群为对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育服务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配合和大力支持有关部门,以中小学生、社区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女青年、流动人口子女和流浪儿童等重点人群为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重点人群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反映他们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主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要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总结推广妇联组织开展帮教、家庭成员开展帮教和志愿者开展帮教等工作经验,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技能培训及教育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开展项目合作,促进帮教工作与基层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进社区、进家庭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发挥优势,进一步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与妇联开展的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近几年来,妇联组织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安康计划”、“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有特色、有实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已在10多个省建立了1000多个“安康教室”和“安康益家”,在全国创建省级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270多个,实验基地300余个。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意见》的要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更好地完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要在“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实施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增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容,加强活动的针对性。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是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开展公益活动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实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扩大“安康教室”进校园、进高墙和“安康益家”进社区等活动的覆盖面,增加受益人群,使更多的未成年人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要认真组织好全国妇联与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的“关注未来•关爱孩子‘十大杰出母亲’思想道德教育传播行动”,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开展维权活动结合起来。要结合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三八’妇女维权周”、“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等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意见》精神,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意识。要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机制和妇联信访网络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制环境。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国各级妇联一定要按照此次会议要求和罗干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努力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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