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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文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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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文秀同志在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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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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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为期两天的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在顾秀莲副委员长的高度重视下,在中央综治委的领导下,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综治办、妇联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任务,很快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今年4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同志也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同志主持开幕大会并对如何贯彻落实顾秀莲副委员长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表彰了一批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市区县和优秀示范区。会上,山东省妇联、山东省临沂市综治委、章丘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地党委、政府、“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成员单位系统和优秀示范区等各个方面的14位代表,介绍了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山东省济南市妇联阳光大姐、燕子山社区、三涧溪村和桑园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现场,亲身感受到了山东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鲜活经验和明显成效,学习了不少值得借鉴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规模大、规格高、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经验鲜活、富有特色,是一次围绕大局、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定位的会议,是一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的会议,是一次推动理论探讨、指导实践的会议,是一次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系统充分沟通融合、携手共进的会议,对于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启迪了思路,凝聚了力量,增强了信心。主要有以下三点收获: 一是进一步认识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秀莲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深刻阐明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站位很高,着眼深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高度重视。大家一致认为,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看,创建活动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基础工程;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看,创建活动是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安全的社会环境的细胞工程;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看,创建活动是群众“想平安、盼平安”的民心工程。大家表示,落实平安建设的具体部署,需要采取更加社会化、开放式的管理和服务模式,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可以很好地激发家庭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在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这也正是平安建设实现社会化、开放式的具体生动的体现。因此,要自觉在平安建设大局中牢固树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地位,把党委政府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决策向家庭延伸,最大限度激发亿万家庭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真正使广大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主力军和最大受益者,夯实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更好地保持整个平安建设工作的生命力。 二是进一步总结交流了各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秀莲副委员长在讲话中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结了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立足家庭发挥优势的四大特点,认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妇联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会上交流了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印发了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验汇编,其中很多做法富于特色,值得进一步学习、借鉴和推广。在创建活动的思路上,各地在围绕大局纳入主流、整合资源协同推进、立足家庭服务群众的基础上,坚持道德与法制并重、预防与治理并举、教育与服务齐抓,点面结合,分类推进,联创共建,以“领导重视程度、各界参与程度、投入保障程度、平安稳定程度、群众满意程度”为检验标准,以平安建设知晓率、群众治安满意率、降低刑事发案率为衡量指标,理念比较先进,思路非常清晰,既贴近家庭,又贴近实际,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导。特别是山东省以建设载体为基础,积极构建四个网络,建立五支队伍,打牢了创建活动的基层工作基础,使创建活动获得了群众的赞誉,有了很强的生命力。 在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上,各地着眼于影响家庭平安的重点因素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与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相结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 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 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围绕“四防”、“四无”等重点工作制订创建目标,量化“平安家庭”标准,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对重点人群早关注,对苗头问题早介入,对困难家庭早帮助,形成了为流动人口、特困家庭、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致孤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关爱服务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活动落到了实处。 在创建活动机制上,各地普遍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了组织领导。有的地方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政领导综治责任状,建立完善了目标责任、创评激励、监督考核、示范带动、骨干培训、齐抓共创等工作机制,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使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使创建活动得以有序、扎实地推进。 在创建活动方式上,各地从家庭、社区入手,从解决不平安问题入手,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入手,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心理辅导、帮扶等多种手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有的签订“平安家庭”创建责任书,有的开展“家庭社区双向承诺制”活动,增强了活动的互动性。有的抓主流媒体宣传,突出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宣传优势,有的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和每户家庭,开展“把平安带回家”、“平安六进家”、建设“流动妇女活动之家”、“千万家庭三项行动”等,提高了群众对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有的为特困家庭排忧解难组织多种公益活动,有的发挥“巾帼文明队”、“巾帼调解队”、“巾帼巡逻队”、“巾帼帮教队”等妇女志愿者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体现了活动的群众性、社会性和广泛性。 大家表示,要在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借鉴山东及各地的有益经验,努力探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活动思路和模式,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刚刚起步,有许多工作正在进一步探索,秀莲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围绕社会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围绕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五五”普法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活动四项重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为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指明了方向。大家表示,回去后要认真贯彻秀莲副委员长的讲话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在找准活动着力点上下功夫;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加强社会宣传、社会动员上下功夫;强化家庭安全意识,努力消除不平安的因素,在提高活动实效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作用,切实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秀莲副委员长重要讲话和陈冀平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围绕平安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广泛动员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代表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谈几点意见。 第一,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抓稳定、保平安、增强党的执政能力这一重要决策的新载体,是新时期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全国开展这项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各地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重视程度和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对创建活动的定位还不十分准确、工作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成效还不十分明显。因此,大家回去后,要很好地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向本地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传达、汇报。要借这次会议召开的机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机构、骨干人员、活动经费要保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计划,修订活动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强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本地、本部门的贯彻情况,特别是提供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为推进全国的创建活动提供依据,提出建议。 第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前提。要围绕当地平安建设的大局和重点工作,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对本地区基本情况、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好分类指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了解影响家庭平安的主要问题,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由此进一步明确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从而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广大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了解家庭成员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程度,从而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进展状况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完善,使创建工作始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进行。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调查研究,通过解剖麻雀,吃透典型经验,在更深的层次上进行总结,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理论研究,针对家庭领域在社会转型期的新变化、新特点,研究家庭对社会稳定发挥作用的规律,积极探索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的措施和途径,从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理论视角进行分析,为创建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第三,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构建创建活动的工作体系。“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工作面广,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建立健全工作网络、阵地和队伍,为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立足当地实际,对于家庭、邻里间的经常性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排查和有效化解,探索构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网络;对遭受家庭暴力、拐卖等不法侵害的妇女儿童,探索构建维权服务网络;对广大家庭成员,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探索构建宣传教育网络;对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探索构建安全防范网络;对流动人口,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单亲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积极为他们提供关怀帮助,探索构建社会救助网络;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努力为他们回归社会提供温暖和支持,探索构建安置帮教网络。通过构建这些工作网络,更好地推动解决影响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服务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在基层创建活动中充分整合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妇女维权站、维权服务热线、法律帮助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站、庇护所、家庭纠纷调解站、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多种形式的工作阵地,并使之成为“平安家庭”创建的有效载体。要进一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群众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不同形式的志愿者队伍,为服务重点人群和困难家庭办好事、办实事,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局面。 第四,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要认真探索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有力的工作措施,把“平安家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品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品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品牌。要大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这项活动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进家庭、社区的安全和幸福,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重要作用,通过有声势、有规模、深入人心的宣传,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提升活动的品牌影响力,营造一个各方面力量参与、全社会共同创建“平安家庭”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评活动,在基层通过创建和评比的过程,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真正成为群众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 第五,进一步找准妇联组织定位,充分发挥优势。各级妇联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准确把握两个定位。一是创建活动在妇联工作中的定位。要认识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平台,是履行妇联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是妇联组织家庭工作载体的创新发展。各级妇联要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切实抓,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容易引发家庭纠纷、社会矛盾的妇女权益问题,抓住地方立法和公关政策制定的契机,积极建言献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社会化维权机构、网络,在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自我维权能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今年是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各级妇联要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有安排,有落实,真正抓出成效。二是妇联在创建活动中的定位。作为牵头协调单位,各级妇联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争取综治部门的有力指导,争取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各级妇联还承担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充分履行办公室的服务职能,完善会议、调查研究、检查、表彰、信息交流等各项工作制度,全国与各省区市的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上下形成合力,不断总结各地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宣传他们的事迹,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做出更大贡献。 在这次会议即将闭幕之际,我代表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向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向各地综治办领导对此次会议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再次表示感谢! 特别要向山东省委省政府、济南市委市政府给予会议的鼎力支持和全力保障,向山东省妇联、济南市妇联的辛勤劳动和热情周到的安排,表示真诚的谢意! 同志们,“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我们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扎实工作,注重实效,激活最小平安细胞,夯实最大平安基础,为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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