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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秀莲同志在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7-03-0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刚刚过去的一年,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了新的进展。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妇女工作,强调“妇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妇女群众的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将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全国“巾帼建功”活动取得的新进展
    2006年,是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动员带领亿万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建功立业的起步之年,也是“巾帼建功”活动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我们认真总结梳理了十五期间“巾帼建功”活动的基本经验,对十一五期间“巾帼建功”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强调“巾帼建功”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帮助妇女创业就业、促进妇女建功成才为着力点,共同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动员亿万妇女为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做贡献。全国有28个省区市相继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本地区的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为持续推进“巾帼建功”活动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工作基础。
    二是统筹推进的成效更加显现。我们把2006年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推进年,专门召开了全国巾帼文明岗观摩推进会,总结推广了基层“重在创建”、“岗区共建”、“岗村联建”、“文明岗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等新鲜经验,提出了着力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着力提高活动覆盖面、着力创新活动机制的明确要求。围绕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修改完善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加强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活动的时代内涵。围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开展了女企业家三峡库区行、东北虎林行等活动,发挥城市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为农村妇女送科技、送项目、送资金,引领城乡妇女携手并进、共同发展、共创和谐。围绕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与29届奥组委、北京市政府共同启动了“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岗位培训、技术比武和文明服务等活动。同时,依托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妇女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劳务协作、对口帮扶、维权服务、信息交流等实质性合作。这些活动对各地起到了示范性和指导性。
    三是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更加扎实。我们在全国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论坛上,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妇联参与、妇女自主创业就业”的工作思路,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其特点是: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为推进国家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实施,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妇女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创业再就业等政策措施,使妇女创业就业获得的普惠政策更广、扶持政策更实、优惠政策更多。工作的针对性增强。我们对10个城市的1000名进城务工妇女和10个省区的万名农村妇女进行问卷调查,比较客观地反映出城乡妇女的新需求,调查报告的政策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帮扶的措施务实。在政府就业培训工作中,城乡妇女参训比例明显提高,一大批妇女学校和活动阵地成为劳动部门认证的就业培训基地;在“三八维权周——春风送岗位”行动中,全国有100多个城市上下联动,提供就业岗位20多万个;在加大妇女创业扶持力度方面,建立了妇女创业循环金、推荐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在发挥家政服务带动就业方面,培育了一批有较高社会信誉的巾帼家政服务品牌。
    四是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的力度更大。成员单位把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作为加强妇女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在政策支持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在出台相关政策时注重听取妇联的意见,在督察检查工作中注重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在制定长远规划时注重考虑妇女的需求。在营造发展环境方面,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先进典型和先进群体的宣传力度,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巾帼建功”活动的成效,鼓舞和激励更多的妇女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推动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活动推进方面,中直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女干部中开展岗位建功成才活动,为培养和选拔优秀女干部搭建平台;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分别召开“巾帼建功”活动经验交流和表彰大会;国税总局成立了“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全系统的交流推进会,今年各地报送的表彰人员中,税务干部所占比例较高;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旅游局专门与全国妇联联合发文,要求国防科技工业及旅游行业的广大女职工,踊跃参加“巾帼建功”活动,争做时代标兵。有的领导同志这样评价“巾帼建功”活动:旨在增强女职工自我发展的能力,贵在为女职工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功在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二、扎实推进“巾帼建功”活动的创新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阶段。“巾帼建功”活动作为一项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妇女的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根植于亿万妇女群众之中,它始终以提高妇女素质、凝聚妇女力量、激发妇女创造活力为重点,在宣传、教育、激励、凝聚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特殊的载体优势。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需要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需要采取有效的群众工作方式,不断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引导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007年,是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关于今年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四点建议,我基本同意。各地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实践、抓好落实。我们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一是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更好地体现时代内涵、行业要求、地域特点和妇女特色,要拓展活动领域、创新活动形式,创造性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二是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进行业、进社区、进村镇。各行业、各单位既要在本系统中深入开展活动,又要注意引导女职工树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她们发挥优势,积极开展“岗区联创”、“岗村共建”,推进城乡和谐发展。要抓住迎奥运的契机,通过“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系列活动,推动社会形成共创文明、共迎奥运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政府是主体,但同时需要群众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政府有关部门要更加关注妇女对政策的享有情况,妇联组织要反映妇女的实际需求,配合政府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落在实处。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要在服务妇女、支持妇女创业就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目前,领导小组已经有27个成员单位,大家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为广大妇女搭建建功成才的平台,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妇女工作社会机制,推动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成员单位的一个历史性贡献。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重视这项活动,发挥部门优势,实现工作互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载体互动,共同促进中国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我们应该着眼妇女事业的长远发展,认真研究总结十多年来这项活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探讨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以保持活动的蓬勃生机和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总结梳理基层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把成功的实践提升为规律性的认识,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新时期“巾帼建功”的创新发展。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团结带领亿万妇女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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