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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法》修正草案宣传教育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顾秀莲
顾秀莲
2001-02-10

 

同志们:  
  《婚姻法》修正草案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为了对此次《婚姻法》的修改通报情况,加深了解,统一认识,做好宣传贯彻的准备工作,全国妇联书记处研究决定举办妇联系统《婚姻法》修正草案宣传教育培训班,邀请了妇联维权部门、宣传系统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团体会员、新闻单位参加,各地妇联都很重视,派来了副主席。这次培训班,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桢、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陈一筠同志进行了专门授课,对他们的支持和关注我们非常感谢。大家一致认为,两天的培训虽然短暂,但培训、研讨、座谈征集意见几方面目的都达到了,信息量大,交流充分,很受启发。刚才佩云主席就妇联参与《婚姻法》修改和有关宣传工作做了重要指示,现在,我就如何认真贯彻佩云主席的讲话精神,发挥培训班的作用,继续参与《婚姻法》修改工作,谈两点意见。   
  第一,以参与《婚姻法》修改为契机,形成妇联工作共同推动的格局。这次参与《婚姻法》修改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此项立法参与部门多,协调配合力度大,共同推动效果明显。《婚姻法》修改中,民政、公安、法院等有关部委,专家学者、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在一段时期内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参与修改过程中,妇联组织主动与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联系沟通,通过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一定的舆论声势;就是在妇联系统内部,部门分工虽有侧重,但在权益部主要参与的同时,其他各个部门也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协作配合,形成了共同推动的合力。这次培训班权益部、宣传部、办公厅等几个部门共同筹备,也体现了这一点。   
  新时期维权的任务很重,面临很多问题,有当前国家经济政治体制转轨、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妇女自身素质提高和参与社会发展提出的挑战,也有社会传统中性别歧视等原因造成的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社会发展进步中男性女性所遇到的共同问题,需要国家在改革进程中统筹考虑解决,有的则反映出性别的特殊性,影响到妇女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这就需要妇联组织积极呼吁,坚决维护。在这样的形势要求下,我们必须像推动《婚姻法》修改一样,通过构建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妇女权益。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特邀陪审员、维权合议庭等形式,投诉受理、法律援助、信息综合等载体,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起直接深入社区和家庭、覆盖妇女权益保障各个领域的社会化网络。特别是通过参与立法和政策制订,从源头上解决多数妇女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现实困难,通过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实现法律上男女平等的各项权利,通过开展参与性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各类活动,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我们常说妇联组织要围绕党的全局工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在妇联系统内部也有一个各部门紧紧围绕妇联的全局和中心工作整体推动的问题。当前,参与《婚姻法》修改和对修正草案的宣传贯彻就是妇联的工作重点。围绕这个工作重点,妇联内部也要整体参与、统筹安排、共同协作,要通过发挥部门合力,在社会上产生整体效果。参与《婚姻法》修改和修正草案的宣传工作要从这个高度认识,妇联今后的工作也要有这样的意识,要经常在群众中进行法律的宣传教育,要与其他部门一起,形成共同推动的格局。   
  第二,要切实代表妇女利益,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和宣传水平。佩云主席在刚才的讲话中强调,妇联组织的宣传媒体要坚持为广大妇女特别是基层妇女群众呼吁,要理直气壮地代表妇女的利益和声音。中国有6亿多妇女,人群层次、需求、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作为妇联组织要代表和维护的是大多数妇女的利益,是妇女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家,传统积淀很深,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70%以上的妇女在农村,这是我们代表和工作的主要对象。对于这部《婚姻法》的修改,她们需要解决什么困难,她们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必须深入调研,及时反映。代表妇女利益要有覆盖面,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这是我们提高工作实效的前提。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宣传的角度也很多,要突出重点,提高社会参与和宣传水平。在这次《婚姻法》修改过程中,经过一定的调查研究、数据分析,我们对家庭暴力、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子女探视权等五个方面提出修改建议,这也是当前婚姻家庭领域反映最为强烈、与妇女利益关系最为紧密的五个问题。由于我们反映问题突出重点,事实依据充分,对策建议合理,法律专业性强,所以受到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得到有关专家的认可,有些意见在这次修正草案中被吸收采纳。上述问题过去也呼吁过,但关注和解决的效果不十分明显,这次我们抓住《婚姻法》修改的机会,高起点、高水平参与,从立法上寻求根本解决途径,体现出我们社会参与、民主法制监督水平在不断提高。今后,我们要非常关心国家立法工作,积极反映情况,抓住机遇,争取支持,为此,妇联干部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下一步的宣传贯彻中,我们要突出重点,推陈出新,提高宣传水平,使法律真正走入千家万户,发挥应有的作用。大家在讨论中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各级各地的宣传部门还要认真研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妇女群众服务。  
  这次《婚姻法》修正草案的宣传,宣传系统和维权部门应当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宣传是手段,维权是内容。要向广大群众讲解法律精神和条文,倡导树立文明进步的家庭风尚,同时要鼓励妇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婚姻家庭权利,要反映群众的呼声,切实帮助她们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去年全国妇联和司法部联手推出"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以权益部为主,宣传部和办公厅也参与协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今年"三八"节,全国妇联和司法部将继续联合举办这项活动,以"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为主题,切入点抓得比较好,宣传系统可以一起配合搞。今年也将是"四五"普法第一年,作为新修改的法律,《婚姻法》的宣传将是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妇联组织也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参与,进一步推动《婚姻法》修正案的贯彻实施。  
  最后讲一点,实现婚姻家庭的幸福,要求公民既要懂得法律又要有高尚的道德,让每一个公民了解法律,明确自己的责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我们要多做正面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使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的普及宣传进入千家万户,切实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战略思想。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就要结束了,但我们今后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较重。各地妇联与会的同志要将佩云主席的讲话和这次培训班的讲课内容、宣传提纲精神带回去,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婚姻法》修正草案还没有正式通过,各地还要进一步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有的省已经安排了召开座谈会的任务,都要与本地人大密切配合,及时反馈,有哪些信息动向,也要及时向全国妇联作情况反映。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工作,完成好参与《婚姻法》修改和宣传贯彻的工作,使我们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达到更高的水平,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200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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