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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的作用为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水平再作新贡献
--顾秀莲同志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年会上的报告
1999-10-24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年会在辽宁省大连市隆重召开,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首先,我代表全国妇联向多年来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各位理事、各位会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通过你们向全国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专家、学者表示衷心地感谢!向获得本届家庭教育优秀论文奖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对这次会议给予关心和支持的辽宁省、大连市党委政府和妇联表示衷心地感谢!
   五年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团结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两大功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儿童纲要》)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培养人才、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实践证明,学会和各级家教学会是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是促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借此机会我想就家庭教育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必须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培养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关系到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生力军。能否做好儿童工作事关国家兴衰成败,民族繁荣昌盛。
   近年来,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我们国家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儿童工作,将“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倡导全社会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国家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残疾人保障法》、《收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我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颁布了《儿童纲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与群众团体包括各级妇联组织为实施《儿童纲要》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条件及外部环境得到了改善,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儿童素质有了很大的变化和提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儿童生活的第一环境。科学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家庭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家庭对儿童的健康成长及素质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有3.2亿个家庭,把这些家长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并给予科学的引导,这将是巨大的教育资源,它不仅会为加快培养现代化人才,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打下基础,同时对家庭的幸福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儿童纲要》是面向21世纪为国家发展备足后劲,培养人才的纲领性文件。家庭教育的目标是这一文件中的主要指标之一,实施《儿童纲要》的每项具体指标,都离不开每个家庭、每位家长以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因此,各级领导、社会各界,都应提高对家庭教育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历史责任。
   二、要研究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的家庭教育水平就整体而言有了很大提高。比如,家长对子女由单纯的情感支配向理智的爱升华,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家庭教育由单纯关心知识学习向重视教育孩子做人转变,家庭教育的方式由简单家长式向平等、民主转变,家庭教育工作由城镇逐步向农村展开并逐渐普及,家庭教育的知识已从专家谈、报刊登,发展成为家长的认识和行为的转变等等,这些变化,表明了我们国家家庭教育的发展趋势。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时代对人才新标准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为孩子好,希望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应该说是天下父母的共同愿望。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都已进入较低增长国家行列,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的关注点也随之转移到了子女身上,使他们受到特别的关爱。由于多种传媒的发展,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由于社会价值观呈多元化发展,孩子受到的影响也越来越复杂,而家长由于缺乏积累教育子女的经验,受片面人才观的影响,在如何帮助孩子成人、成才方面产生许多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去爱孩子。很多家长把追求孩子获得高分摆在家庭教育的首位,而不懂得如何培养孩子求知、生存、合作、发展的能力。有的对素质教育认识偏颇,逼迫孩子非要通过钢琴几级考试,会几种乐器等,以为这就是素质教育。我们的孩子每日背着沉重的书包,心理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真是苦不堪言,怎么能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呢?因此,我们的家庭教育既要继承我国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又必须赋予其强烈的时代感,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且不断总结新的经验,探索新的理论,研究新时期我国家庭教育工作所要遵循的规律。家长的再教育任务已经历史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当前,家庭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帮助他们努力学习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的科学教育水平。同时,必须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促进家庭教育的科学研究,为所有做父母的人提供帮助。比如:在家庭教育的指导上,要坚持科学的导向,要以端正家长的教育观念和传播具体的方法为主,观念和知识是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两个方面。在家庭教育的内容上,要注意继承和发展,弘扬与创造。家庭教育的重点是做人的教育,包括良好品质的培养和美好品德的养成。在指导家庭教育方面,起决定作用的是观念,观念正确了就可以使每个家庭有自己的正确的教育方法。如果只是传授知识和方法,就难以解决各种错综复杂的家庭教育的具体问题,也就会使我们的家庭教育出现偏颇,所以,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要使家长明确几个观念:
   第一,儿童是人。既然是人,就应该平等地对待他,尊重他;第二,儿童是生长发育中的人。家长要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科学地教育他,家长要和孩子同步成长。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终身学习的社会,家长要学习,也要肯于向孩子学习,以促进两代人之间的思想、感情、学识等方面的交流与互补。第三,儿童是终将走向社会的独立的人。要按照社会的标准去培养他,不能总让他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之下,什么都不放手,不让他独立,使孩子什么挫折都经不起,应该按照社会的发展需要去培养他、锻炼他。这就是需要我们不断反复宣传的家庭教育最基本的儿童观。我们有些家长教育孩子的效果不好,往往并不是他爱得不深,管得不严,也不是他们不注意努力改进教育方法,而正是没有真正认识并掌握这三个基本观点。他们有时只是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而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人,与他平等相处,尊重他的人格;也有的是没有把孩子看成一个正在成长发育中的人,结果或者是对他成长中的问题放任自流,或者是大惊小怪,不允许有缺点和错误发生,更不能容忍他的过失;当然,更没有把他放在一个必然走向社会的人去要求和培养他,总想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保护”他,甚至替代他,这又怎么可能使他锻炼成长呢!我们的家长,我们的家教工作者,都想把今天的孩子培养成为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就要时时反思,对今天的孩子的培养观念是否正确,对孩子明天的要求是否得当。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已经写入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我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活泼开朗的性格与求知的欲望。我们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而努力,这是为了孩子的未来,更是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三、加强学会建设,不断提高对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指导的能力
   随着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对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加强学会建设,不断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两大功能,才能实现学会教育一代人,受益两代人的目标。应该看到,学会正面临着非常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任务,对培养跨世纪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儿童纲要》中规定到2000年使90%的(十四岁以下)儿童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的家庭教育工作目标;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家长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之一;四是家庭教育工作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已进入有序发展的新阶段;五是学会作为群众性的学术团体,集合了一大批热心家庭教育的有识之士,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中表现了可贵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理论造诣。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努力做好学会的工作,以崭新的姿态跨入21世纪。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这个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学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丰富和发展适应现代化人才培养需要的家庭教育理论,确保全国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其次,要不断增强学会的活力。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家教知识的普及。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理论研究和理论指导是普及工作的基础,关系到普及工作的质量。普及工作是理论研究的实践检验和最为重要的价值体现。二者缺一不可,在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上要不断深化,对古今中外的家庭教育理论,要有所继承、创新和发展,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取得了很多成果,但还要注意将这些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科学的整理和分析,梳理出家庭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基本特点,提炼出有较高权威性、较强适用性和较大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逐步形成我国家庭教育理论体系,以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在家教知识的普及上要务求实效,要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学会的活力还来自于各位会员、理事的团结协作和努力进取精神。希望各位理事一如既往地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加学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目前,学会还面临着许多困难,比如,没有专职人员,没有专项活动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大家群策群力。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会一定会成为广纳贤才,锐意进取,充满活力的社团组织。
   我还要强调的是,学会由妇联、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领导,在家庭教育中我们这些部门都负有重要的责任。妇联由于自身的组织特点决定了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妇联是做妇女工作的,妇女在家庭教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接见中国妇女“八大”代表座谈时强调的那样:“人的一生要接受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人的进步影响是终身难忘的。而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尤为重要,往往可以影响他们一生。作为母亲,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把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观念,应该把我们民族的各种美德和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地传授和灌注给子女,促使他们在思想上和行为上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妇联承担着家庭文化建设、文明家庭活动工作,在家庭教育中发挥着组织协调、宣传动员、教育培训的作用。而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家长学校大部分都办在了中小学、幼儿园;抚育、保健、全民健康教育都在卫生部门。在过去的工作中,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对妇联的工作一贯很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家教会向他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后要使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家庭教育水平、还有赖于在座的各有关部门,各位专家及热心于家庭教育工作的人士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国妇联作为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的主管单位,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新的世纪正在向我们走来,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在实施《儿童纲要》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把家庭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为培养跨世纪人才再做新贡献。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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