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相关文章
 
·上下联动,开展关爱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妇联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离婚或丧偶妇女的承包地可收回吗
·短信骚扰同事应担何责
·立案是否成功七日内知晓
·废井无盖淹死老妇村委会担责
·约定夫妻财产要注意什么
·老太索要婚内扶养费胜诉
·独生女被撞死 保险公司承担精神赔偿
·离婚女婿对前岳母无赡养义务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咨询
亡父遗产生 存活两小时婴儿依法继承
2007-07-16

 
    ■案例:
    一个存活仅两个小时的婴儿有没有继承权?6月29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判决婴儿包小勇的3万元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葛燕继承。
    2006年12月27日,家住江油市某小区的服装商人包勇驾车到成都进货时,不幸在成绵高速公路广汉段发生车祸身亡。包勇的妻子葛燕闻讯,一下子昏厥过去。家人连忙把葛燕送往医院。此时葛燕已怀孕7个月。由于悲伤过度,葛燕早产,在医院生下一个瘦弱的男婴。在怀孕之初,葛燕就跟包勇商量好了,儿子取名包小勇。可包小勇因重度窒息,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最后还是夭折。包小勇存活的时间只有两个小时。
    包勇共留下遗产12万元。包勇的父亲包某对葛燕说:“我们都是开明人,包勇走了,你还年轻,寻个人家再嫁吧。包勇留下的12万元,你、我和我老伴3人平分,一人4万元。”葛燕要求包小勇也应该有继承权份。包父认为“那是死孩子,怎么能算人?”肯定是葛燕“钱”迷心窍,故意钻牛角尖,坚决不同意,“我只分给你4万,管你要不要!”葛燕见公公不给,便将包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胎儿包小勇出生时是活体,这有当时医院的出生证明和抢救记录作证。既是活体,包小勇就曾作为一个自然人在世上存在过。包小勇存活时,其父包勇已去世,因此包小勇具有继承人的主体资格并享有继承权。因此,包勇留下来的12万元遗产应由包小勇、葛燕、包勇父母4人继承,各得3万元。胎儿包小勇死亡后,继承再次发生。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