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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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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宗久拖多年的特殊离婚案,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妇联的督促下,终于得到了妥善判决。 7月30日,县邮政局职工倪某到县妇联反映,她是湖南人,1985年认识正在湖南当兵的蔡某,1987年同蔡某结婚,1988年生下儿子,儿子现已读大学。1993年随丈夫调回电白工作后,由于生活习惯、语言不通、生活小事磨擦等原因经常吵架,并逐渐升级到分居地步。她于1999年起诉离婚,被丈夫蔡某以她情绪有过激行为为借口,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所以法院驳回她的离婚请求。致使她在单位没班上,工资不发,只发给她生活补助700元左右,每月扣除养老保险还剩400元左右,生活很困难。2008年1月她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她丈夫又向法院出示其患精神病诊断书证明,结果法院又不予受理。她认为,自己并没有精神病,这一切都是她丈夫蔡某利用职权操纵的结果,所以极力要求妇联帮她协调法院对她的离婚案进行重新审判。 听了她的反映,县妇联主席陈蕾非常重视,在第二天早上专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研究,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到双方单位和法院找双方有关人员深入了解情况,查清事情原委。据调查,倪某确有精神病的嫌疑,但她与丈夫的感情已破裂,婚姻已无法挽回,她的离婚要求也很坚决,如果不同意其离婚,则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其精神状态。而且,她父母、儿子也同意其离婚。在妇联同志的积极反映协调下,法院最终对她的离婚案作出了妥善的判决:同意其离婚,并判决男方一次性赔偿女方人民币6万元。 久拖多年的离婚案终于有了满意合理结果。法院开庭当日,倪某向前来旁听的妇联同志们连声说谢谢。 | |
| 栏目编辑: 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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