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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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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妇联、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活动的意见》,从群众知晓率、畅通干预协调渠道、设立投诉机构、建立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建立长效机制等七个方面明确创建标准,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各创建社区(村)把“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的重要内容。市妇联拟于每年年底进行考评,评比采取滚动发展,每年复评的形式,对不合格条件的社区(村)取消资格。 “零家庭暴力社区(村)”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村)为单位,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创建目标是2007年各地参与创建达到60%以上,全市建成20个市级“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年底组织开展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考核验收。今后的三年中,逐年增加,到2010年,力争全市90% 以上社区(村)成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 | |
| 来源: 江苏省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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