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经美国教育交流中心组织,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人文学院司法行政管理学院罗宾·哈尔博士来宁,在省妇联举办了一期《“家庭暴力”与社会干预作用讲座》。我省来自法院、检察院、司法、律师行业、教育以及妇联组织的80余名人士聆听了讲座。讲座由省妇联副主席王辉主持。
罗宾·哈尔博士从社会文化的深层次上分析了社会性别问题,并从四个方面着重分析了了在美国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因素:一是社会因素。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以及男女在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使女性在经济上有一种依赖,从而使家庭暴力现象存在较多;在限制离婚的社会里,家庭暴力现象比较多;受社会治安、战争等大的环境影响,家庭暴力也会呈上升趋势。二是社区因素。在贫困的社区家庭暴力存在的较多,不干预家庭暴力的社区或知道家庭暴力的发生,因存在“家丑不可外扬”、“重男轻女”的影响而不干预的社区,家庭暴力存在情况也较多。三是家庭因素(夫妻关系)。夫妻之间吵架现象多、男性主宰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家庭暴力存在的比较多。四是个人因素。比较年轻的夫妻、文化素质低的、家庭贫穷的较容易产生家庭暴力,失业、酗酒、吸毒也是间接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在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男童比较容易成为施暴的丈夫,女童容易嫁给施暴的丈夫,从而形成“暴力循环”。
在演讲最后,哈尔博士介绍了美国应对家庭暴力的三种措施:一是通过社会干预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的措施是建立一些“避难所”、“危机处理中心”。在美国有4000所避难所和1300余个“危机处理中心”和专业人员负责提供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同时,还可通过热线电话、非政府组织和法律顾问帮助受暴妻子离婚。二是惩罚和道德方面的遏制。在美国主张用法律来遏制家庭暴力,美国有407条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利用一些程序法的强制性,迫使警察来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同时有义务为受暴者提供帮助。美国还有严格的程序法迫使检察官和法官来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剥夺检察官和法官的取舍权力。在美国还有专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警察和检察官,也有专门处理家庭暴力和虐待儿童的法庭。三是通过教育来遏制家庭暴力。施暴者被逮捕后会在监狱里关24小时,才会见到法官。如果是第一次施行暴力会被强制参加16个星期的“遏制家庭暴力”培训班。在此期间施暴者无法与妻子有任何接触。通过培训,教育施暴者如何控制自己,同时还有行为、心理上的指导。
针对两国在处理家庭暴力中不同的作用,哈尔博士与学员们进行了交流,解答了学员们的提问。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需要全人类的关注。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