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7日,年仅9岁的女童陈瑾被其继父致伤右眼。经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为:陈瑾右眼的损伤构成重伤及七级伤残。省妇联权益部在得知此案的详细情况后,向主席陈瑞珍同志做了汇报。陈瑞珍主席当即带领权益部的工作人员去家中看望了受到伤害的陈瑾,详细询问了陈瑾的伤势及家庭情况。随后,她指示权益部为这一家境贫寒的女童组织募捐活动,并且通过新闻媒体披露这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青海省妇联权益部积极与《青海法制报》报社联系,报社的领导非常重视此事,首先在报社内部进行了捐款,并联合妇联就此案进行了连续报道。同时,向社会发出了《爱心如歌》的捐款倡议。倡议发出后,小陈瑾的不幸遭遇深深地牵动了每一个善良人的心,纷纷向陈瑾献爱心。同时,省妇联向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为受到家庭暴力致残的女童陈瑾捐款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得到了妇联系统全体职工的积极响应,领导带头,全体职工踊跃捐款。省妇联副主席张永琦的爱人在果洛州检察院工作,当他在报纸上看到小陈瑾的事件后,专程打来电话委托张永琦向小陈瑾捐款,省六一幼儿园的临时工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也纷纷捐款。短短几天的时间,省妇联系统就为小陈瑾捐了4265元,是本次捐款数额最多的单位。
与此同时,青海省妇联权益部负责同志及时向省关工委汇报了此事,引起了关工委领导的重视。4月7日下午,省关工委秘书长李天福来到权益部详细了解了此案的经过。4月11日下午,省关工委名誉主任黄太兴同志(原省政协副主席)、常务副主任李明金同志(原省人大副主任),到陈瑾奶奶家看望了小陈瑾,并送去1000元慰问金,鼓励她好好养伤,争取早日回到学校。
4月7,《青海广播电视报》以《春天的恶梦---对我省一起摧残儿童的恶性家庭暴力事件追访记》对此事作了进一步的详细报道,并联系了TCL移运通信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参与此次募捐。4月12日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在华茗商贸举行了义卖捐款活动,省妇联副主席王辉同志、权益部副部长楚桂英同志代表省妇联向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赠送了锦旗,并向关心和支持小陈瑾的各位市民致谢。
在省妇联、青海法制报的积极倡议下,共为陈瑾募捐了23722.80元。为了管好、用好社会各界给小陈瑾的捐款,省妇联决定对捐款进行公证,使这笔捐款在法律的监督下,全部用于陈瑾的治疗。通过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 4月15日下午,省妇联举行了向陈瑾捐款的公证仪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青海法制报社领导及有关记者参加了公证会。省公证处免费为陈瑾的捐款进行了公证。
与此同时,权益部积极与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专家强丽莉联系,为陈瑾做了全面检查。强主任建议送陈瑾到北京同仁医院进行治疗。权益部及时就此案向全国妇联作了汇报,全国妇联权益部也非常重视,派员与同仁医院医政处取得了联系,经全国妇联和强丽莉主任的鼎力支持和帮助,4月17日,陈瑾带着青海省各族各界人民的关爱和希望,在省妇联工作人员及生父的陪同下踏上了赴北京的旅途。在去北京的T152次列车上,陈瑾一行得到了北京六组全体乘务员的关照,她们还向小陈瑾捐了200元钱。临下车时,陈瑾向北京六组全体乘务员表示了感谢,她说?quot;你们的爱使我们在旅途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感受到了亲人般的亲情"。
4月18日下午,到达北京后,得到了北京同仁医院院长助理、眼科部王宁利主任的热情接待,他及时向院长及书记汇报了此事,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庞秀萍为组长的专家小组,同仁医院也尽最大可能减免一部分医药费。4月20晚8:30分,刚从日本访问回到北京的省妇联主席陈瑞珍不顾旅途的疲劳,立刻与权益部工作人员联系询问陈瑾情况。并于4月23日上午11时,专程赶到同仁医院,询问陈瑾的病情及治疗方案,对专家小组人员为陈谨所做的精心安排表示衷心感谢。陈瑞珍主席将写?quot;无私献爱心 真情暖人间"的锦旗送到了王宁利主任手中。
小陈瑾的遭遇是不幸的,但同时也是幸运的,她得到了社会各界无私的关心和爱护。目前,陈瑾的继父已被城西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陈瑾的遭遇再一次提醒我们,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小陈瑾的不幸遭遇的最初起因是家庭暴力导致父母离异,最终使她又成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此也可以看出家庭暴力不仅是影响家庭和睦的劣根,也是我们社会环境中的一颗毒瘤,它严重危害了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的公害。通过小陈瑾的事件,让我们再一次认识到,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全社会各有关方面应积极合作,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