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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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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宁德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根据有关统计数字,这次换届后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有女性的村比例较低,与省委、市委“确保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近日,宁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妇联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增补工作,确保实现100%的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对村“两委”中没有女性的村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可以增加一个村支委名额,通过党内选举规定程序,增补一名女性支委,如未能当选,名额不得占用。也可以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选配一名女性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人选从党员妇代会主任中产生,或从委员 候选人、优秀女党员中产生。 二是选配一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由乡镇(街道)从符合条件的女性中选配任命。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 |
| 来源: 福建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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