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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有关部门做出承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
2003-02-08

 
    2002年底一段时期,丹东市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东港市一妇女肖国英因不堪忍受丈夫暴力虐待杀夫的恶性案件,引起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市委副书记宋善云对此案十分重视并做出指示:切实做好维权工作事关重要,势在必行。市妇联按照宋书记的指示,迅速行动。与丹东日报社联合,利用丹东日报的一个整版开展了"从肖国英杀夫案看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讨论,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讨论。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的观点。使广大群众从法律高度认识家庭暴力,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市委副书记宋善云就如何遏止家庭暴力,强化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在《丹东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对各级党委、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提出明确要求。
  为了让家庭暴力受害者懂得如何向有关部门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市妇联积极协调公、检、法、司和广电 局、丹东日报社,做出了各部门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公安局承诺设立"110" 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家庭暴力投诉站(点),受理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有关人的报警、投诉;市司法局承诺将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列为重点援助对象, 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指导性的法律意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设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服务;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优先做好家庭暴力案件的审判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结合办案,为妇女儿童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市人民检察院承诺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及时审查,依法决定批捕和提起公诉,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保证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市妇联承诺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受理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相关人员的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投诉案件进行处理,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协调、督促、检查,促进案件公正合理解决;丹东广播电视局、丹东日报社承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好人好事,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报道,评介典型案例,揭露和鞭挞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和不良倾向。
丹东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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