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大源头参政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为民办实事的谋划和落实,听取妇女群众的意见呼声,关心妇女的疾苦,充分准备两会提案,把妇女儿童问题的解决纳入党委政府关注的视野和工作中去。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涉及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有效保护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加大妇联维权基础建设。要坚持维权工作重心下移,巩固加强社区维权站和乡镇法律援助站建设,推动基层维权三项制度建设,加速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和妇女儿童避救中心,为受害妇女提供援助,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
三要提高农村妇女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让农村妇女知法、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十五"规划实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营造舆论氛围,改善社会环境,优化服务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促进农村妇女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