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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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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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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妇联主席林惠玉一行在荔城区妇联主席陈丽华的陪同下,来到区人民法院对法院系统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进行调研。 区法院院长方蔚文汇报了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的有关情况,并对下一步创建活动提出规划和建议。方院长表示,在法院系统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是全面提高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文明的重要载体,区法院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营造创建氛围,动员广大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同时要加强与妇联的协调和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妇联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支持。 林惠玉指出,在法院民一庭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具有特殊的意义,通过广泛深入、高效持久的开展创建活动,培育练就一批思想素质好、专业能力好、作风过硬的女法官,充分展现女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的精神风貌。对于区法院的创建活动,林主席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赞扬区法院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目标明确”,也希望在整个创建过程中,区法院“创新创造、合心合力、实干实效”,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巾帼文明岗”的社会信誉。 当天上午,林惠玉还在区法院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法院的民事纠纷调解室。林惠玉指出,近年来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女性在这些案件中往往处于弱势,如何切实维护好她们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和妇联共同面对的课题,值得共同探讨和研究。区法院方院长表示,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区法院责无旁贷,今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的调解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妇联在调解婚姻家庭类纠纷方面的特殊优势,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 |
| 栏目编辑: 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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