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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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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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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妇联在工作中将源头参与作为提升妇女维权工作水平的关键,不断拓展源头维权的空间和渠道,增强了维权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是推动政府加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力度。 加强示范工作指导和监测统计培训,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各级妇儿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市妇儿办与市统计局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所涉及的六个领域134项目标进行了分类统计、综合汇总,按照监测指标体系对192项定量指标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了两个规划监测统计报告,并结合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配备率低、生育保险覆盖率低、女性就业难等难点、热点问题,市政府妇儿办联合市政协、卫生保健部门、基层妇联、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展了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情况,通过督办的形式推动难点目标的破解,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是把握换届契机促进妇女参政。 市级领导换届后,全市副县级以上女干部218名,比2001年增加81.4%;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64.6%,比2001年提高12个百分点。16个县(市)区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有69人,党委班子、政府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125个乡镇中有116个乡镇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女干部。市妇联抓住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有利时机,提出在换届中提高妇女参选参政比例和市级班子配备女干部的建议,要求各级党委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齐齐哈尔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实施意见》、《齐齐哈尔市妇女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在市妇联的推动下,齐市实施了女后备干部资源库建设工程,建立了一支素质比较强、能力比较突出的县处级女后备干部队伍,采取“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女后备干部队伍的质量。目前,全市16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妇女人才信息库,经过对3850名女干部的严格筛选,已有2201名女干部分7个层次被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中。同时,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女企业家联谊会、女干部联谊会,从中及时发现各类优秀女性人才。 三是巩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长效宣传机制。 市委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了主体班课程,推进了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利用“鹤城讲坛”等公益平台面向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开展国策宣传教育。 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介入,加大解决妇女维权中突出问题的力度。 拓宽参与渠道,提高维权实效。注重面向决策管理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广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市妇联的推动下,市妇联与市公安局于2007年11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派出所成立家庭暴力报警点的通知》。目前,全市218个派出所均成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负责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家庭暴力案件出警、调处。立足调研,实现源头参与。市妇联多次联合人大、法制办等部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力争掌握第一手材料,在一些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完善过程中,积极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2005年5月,就〈〈婚姻法〉〉实施4年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法制办。2006年6月,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实施情况的调研,并及时向省人大、省妇联做了汇报,为省人大出台《黑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提供依据。2006年9月,向省人大提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的修改意见。2006年10月,向市依法治市办提出《齐齐哈尔市五五普法规划》的修改意见。2007年1月,制定下发市妇联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妇女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全市妇女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增强社会各界男女平等、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观念,营造贯彻实行男女平等宪法原则的法治环境。配合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积极做好关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议案、提案工作,不断畅通妇女儿童权益诉求表达渠道。2007年2月,市妇联借市政协召开十届一次会议之机,利用副主席李丹红作为政协女委员的身份及时提出了第306号提案——《有效遏制家庭暴力 发挥110家暴指挥中心作用》。这个提案被市政协采纳,并由市政协提案办责成市公安局予以办理答复。市公安局以齐公呈[2007]49号文件的形式对该提案进行了答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履行职责,力争通过成功处置和公开报道有影响的家庭暴力案件的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齐市的家庭暴力行为有人管、管得好,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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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编辑: 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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