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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召开第一次成员会议
2004-02-19

 
  2月13日,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协调组组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赵正永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赵正永说,陕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纲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选拔使用女干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的成立和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是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一次有力地推动。
  赵正永指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要从源头抓起。一是在政策制定上、工作决策上,首先要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性别意识去分析、判断政策的出台,是否会影响到妇女儿童的发展,是否能为广大妇女儿童带来切实利益。政策出台后,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实施情况,了解政策在实施中对妇女儿童造成的影响。避免在决策中、政策的制定中存在性别盲点,防止给妇女儿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源头上保证妇女儿童权益得到维护。二是要着力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提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发现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侵权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关系妇女发展的重大问题,妇女群众普遍关注、影响面较广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赵正永强调,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现象,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现象的严重危害性,坚持不懈地进行打击和整治。要坚持打防并举方针,把打击、管理、防范、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专项斗争与日常严格管理相结合,有效地遏制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拐卖妇女儿童、杀害、摧残、虐待、强奸、绑架、遗弃、卖淫嫖娼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分子,为妇女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赵正永要求,协调组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社会上存在的侵害妇女儿童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提出妥善的解决措施。各成员单位都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的职能,切实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落到实处。 
  会上,协调组副组长、陕西省妇联主席刘丽鸽通报了我省妇女儿童权益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思路;省委副秘书长张迈曾宣读了省委“成立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通知“和协调组成员名单;与会成员讨论了协调组的工作制度;省法院、省公安厅介绍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陕西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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