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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厅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始终坚持维护妇女权益
2004-01-20

 
  吉林省人事厅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的过程中,始终注意贯彻维护妇女权益的各项政策法规,尤其是在录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制定招考政策、审定招考简单时,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针对一些执法岗位、特别是本单位女同志较多的,提出招考时仅招收男性的情况,耐心做工作,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动摇,确保了女同志参与竞争的权利。由于很多女同志在笔试、面试中表现突出,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在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除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以外,要求任何单位不得限制招聘女性工作人中。据调查,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男女比例大约60%与40%,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利。
吉林省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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