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上海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11月4日,上海市妇联在青年活动中心召开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会。上海市妇联副主席史秋琴、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沈卫也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市19个区县的妇联领导和维权干部,街道、乡镇妇联主席和维权工作者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于2000年8月在市妇联揭牌成立。自2001年起,各区县、街道、乡镇、居(村)委相继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站、妇女法律援助点,形成了妇女法律援助的工作网络。这些机构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理诉讼、心理疏导等服务,受到妇女群众的欢迎。据统计,2002年,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得到法律服务的妇女达5.26万人次。
杨浦区妇联、松江区妇联、长宁区新华街道妇联、金山区兴塔镇妇联和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会上作了《立足社区,服务妇女,培育维权工作品牌》、《广纳社会资源,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以人为本,为社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依托司法行政力量,架起关爱妇女的阳光工程》和《创新维权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