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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列宁主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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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斯大林(摘录)
(1920年1月24日)
2004-08-17

 
斯大林同志:
  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我认为应该把三个草案并成一个
  我认为还要补充下列几点:
  (1)国家监察部工农检查“处”应当是一种临时性的机关,其任务是把工农检查制度贯彻到国家监察部的一切部门中去,然后这个独立的处就可取消。
  (2)目的:是把全体劳动群众,男子特别是妇女,都吸收来参加工农检查工作。
  (3)为此,地方上应当编造名册(依据宪法),除公务人员等等以外,吸收所有其他人员轮流参加工农检查工作。
  (4)参加的方式应该依照参加者的水平而异:从不识字的水平极低的工农充当“见证人”、证明人,目击者或见习者起,直到经过一定考验的识字的和水平较高的工农享有检查员全权(或几乎全部权利)为止。
  (5)应该特别注意一件事(还应该草拟严密的条例):要工农检查小组对于产品、商品、仓库、工具、材料、燃料等等(特别是食堂等单位的)的统计实行同样广泛的监督。
  必须吸引妇女而且是全体妇女参加这一工作。 
               (选自《列宁全集》第30卷第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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