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坦桑尼亚妇女联合会是坦桑革命党领导下的全国性妇女组织,由前坦噶尼喀全国妇女联盟和非洲设拉子党妇联于1977年合并而成。
全国性机构分别为:全国代表大会、总理事会及其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大会系最高权力机构,每五年举行一次,主要任务是听取总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全国主席、总理事会理事及选举总理事会参加党所属群众团体的代表。总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总书记、执委会委员、各省妇联主席、书记,党的群众组织各1人以及坦桑大陆和桑给巴尔岛各20名代表。
总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妇联的日常工作,由下列人员组成:全国妇联主席、总书记、总理事会选举的20名代表,坦桑大陆和桑岛各l0名。
该联合会在省、县一级都有分会。基层组织称支部,成员不少于30人,须经县级妇联批准方能成立。县、省、全国级的妇联干部均由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或其全国执委会任免。
凡年满15岁,承认妇联章程,经批准同意后,即可加入该组织。会费每月5先令。
该联合会的任务是根据革命党的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以及妇女解放的原则向全体坦桑妇女进行宣传,组织妇女参加社会、经济、国防、文化发展和其他活动;在革命党领导下组织全体妇女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贯彻自力更生和社会主义思想,保卫和发展儿童的平等权利和尊严;建立和发扬妇女的革命精神。
坦实行多党制后,革命党本身经费来源成了问题,目前仅提供妇联干部工资,其他活动费用全靠自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