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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戴头巾 饭碗被砸
2003-03-24
一些代表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举行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听取发言
目前,德国一些地方法律已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不许戴头巾。允许戴头巾与否已经成为此间讨论的热门话题。
在德国,穿衣戴帽纯属个人行为,只要自己认为好看,别人无权干涉。但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即使是在所谓文明的西方世界也有它约定俗成的规矩。前不久一位穆斯林女青年因为在学校授课时戴头巾而砸了饭碗,由此引发了一场有关宗教习俗的大讨论。
4年前,当时生活在德国巴符州的阿富汗裔女青年鲁丁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并受聘于一所公立学校做教师。能够在公立学校当教师是鲁丁多年的愿望,但她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出门在外戴头巾对穆斯林妇女是天经地义的事,学校领导几次与她谈话,要求她在给学生上课时摘下头巾都遭到拒绝,无奈学校因此终止了与她的合同。
鲁丁长期生活在德国,知道用法律武器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她对校方进行了起诉,令她想不到的是,她竟败诉。鲁丁不服,继续状告至联邦行政法院,但审判结果,联邦行政法院依然作出对鲁丁不利的裁决:教师至少在公立学校授课期间必须放弃披戴头巾,否则,此类学校的中立性便将受到损害。
鲁丁的律师在法庭辩论时强调,是否戴头巾是个人的穿着习惯问题,头巾只不过是服饰的一部分,就像德国巴伐利亚人喜欢穿具有民族特色的皮裤一样,难道他们穿着皮裤就不允许从事某种职业吗?另外生长在德国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社会,对各种穿着服饰早已见怪不怪,至于宗教信仰,孩子们主要还是受家庭熏陶和家长潜移默化的影响,不会因为老师戴头巾就去信仰伊斯兰教。而法官却坚持认为,戴头巾具有对伊斯兰教虔诚效忠的象征意义,即使披戴头巾的人授课时并非传教,但宗教的象征意义仍然存在。而属于国家的公立学校必须在宗教问题上严守中立。
学生家长也在宗教问题上以及世界观方面要求公立学校保持中立性。
面对法院的裁决,鲁丁非常失望,她虽然很想在公立学校做一名出色教师,却又不愿舍弃穆斯林妇女终日戴头巾的习惯,二者之间她必须决择其一。出于对伊斯兰教的信仰,鲁丁选择了后者。她现在在柏林一所私立伊斯兰学校当老师。但鲁丁一直心怀不平,她继续求助法律,继续请律师进行多方咨询。鲁丁的律师找出种种可以反驳法院裁决的理由,已经3次败诉的鲁丁决心继续上诉,直至取得一个令她满意的结果。
鲁丁的经历并非偶然。41岁的德国女教师索恩塔克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是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小学老师。出于信仰,她每天戴着头巾上班、教书。前不久校长找她谈话,通知她校方不再续签对她的聘用合同,理由是她戴头巾上班上课,而根据区政府的最新规定这是不允许的,因为教师在学校戴头巾有着很强的伊斯兰教倾向。针对索恩塔克老师的情况,家长们也参与了讨论,他们对这位女教师无论在教学还是在育人方面都很满意,但家长们认为,学校根据有关规章做出的决定也是有道理的,表示支持校方决定。
在德国生活着几百万信仰伊斯兰教的外籍人和德国籍人。古兰经对穆斯林信徒的服饰有明确规定,男人必须穿能够遮盖肚脐的服装,女人则除了脸、手外都要用衣服及头巾掩饰住。此外女人必须穿宽松式衣服,不能显示任何女性曲线特征。过去德国对穆斯林妇女在工作岗位是否戴头巾没有法律约束。多少年来在商店、在医院等公共场合,常可以看见头裹围巾的女性工作人员,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了。现在这一社会现象引起越来越多的非议,许多人认为,至少在学校这种公众场合应该限制妇女在工作岗位上戴头巾。目前德国一些地方法律已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不许戴头巾。允许戴头巾与否已经成为此间讨论的热门话题。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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