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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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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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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兰州市公证处了解到,从2004年元月至今,到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数几近为零。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兰州市市民公证意识的淡薄。据该处主管业务的杜主任讲,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生前遗嘱公证可以避免日后产生诸多麻烦与纠纷,这已为全国很多发达地区的百姓所认可,并付诸于实施。与发达地区公证业务量相比,兰州市的公证工作相形见绌。
这几年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许多年轻人对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明显关注,但绝大多数市民仍停留在咨询层面上,夫妻双方真正进行财产公证的实例寥寥无几。而因离婚发生财产纠纷请求法院裁决的案件,占所有离婚案的六成以上。婚前财产公证女性更积极上世纪90年代中期,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大都是再婚老年人。如今,走进公证处的老年人少了,中青年人多了,而且经常是女性比男性积极。赵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以前做生意有些积蓄,在兰州市某黄金地带购置了一处临街店面,价值达30多万元。如今快结婚了,为图个明白,她主动提出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在公证书上,双方约定:店面归赵某所有,李某不得干涉。据了解,随着社会发展,女性收入增加,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积极性很高。财产公证不影响夫妻关系随着个人财产增加,结婚牵涉到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婚前财产公证的内容也在逐渐增加,除了婚前房产公证,房屋按揭款、企业、汽车等也成为了公证内容。
近几年来,到公证机关咨询的未婚夫妇数量成倍增加。对此,公证员认为,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婚前个人名下的财产加以认可,规定婚后如无公证,仍属个人所有。这从法律层面上保护了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公证是对财产关系的进一步明确,不会影响未婚夫妻的情感关系。同时,社会学界人士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数量的增加是人们婚恋理智的表现。在社会竞争激烈、离婚率增加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保护婚姻双方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婚后双方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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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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