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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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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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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迁安市妇儿工委始终坚持把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作为落实《妇女发展规划》的基础工作,积极协调,争得政府和有关成员单位的鼎力支持,目前,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
(一)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成年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显著提高
通过妇儿工委协调制定女能手参加技术职称评定优惠20%评审费、每年参加绿色证书培训的妇女必须占参训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妇女参加农广校、农函大学习集体报销部分学杂费、妇女优先参加“送科技下乡”培训等四项优惠政策,责成市妇联牵头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万家行”、“巾帼科技星火传递”、“四校三证”竞赛、“带薪科技实践”、“送科技下乡”等五项培训活动,使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全市累计有2800多名科技人员与1万多名妇女结科技对子,27289名妇女参加“四校”培训,获得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万多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1500名妇女获得技术员以上职称证书,8万名妇女参与各级各类基地生产,3300名贫困妇女实现脱贫目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妇女群众法律素质显著提高
迁安市、镇(乡)、村层层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学校565所,90%以上的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教师,并组建普法宣传队、普法小分队、普法志愿者队伍402支,通过采取集中培训、集日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办模拟法庭、文艺释法、创办普法专刊等多种形式,使10万名妇女接受法律知识培训,1万名妇女基本掌握了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1.5万名城镇女职工接受了《工商行政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2万名妇女学法骨干自觉将掌握的法律知识宣传给周围的妇女姐妹,3680名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女干部通过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三)狠抓基础教育,女童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迁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若干规定》,各镇乡依据《规定》制定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镇(乡)规民约。各学校实行了小学和初中入学通知制度。迁安市教育局把入学巩固率作为对学校和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若干规定》。迁安市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通知精神,在全市确定“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贫困生生活费)专项经费的使用对象8370人次。在确保女童不受歧视的前提下,迁安市妇联认真组织实施“春蕾计划”,每年为贫困女童联系结对救助者,在物质上给予救助的同时,对其给予精神上的关爱,促进贫困女童健康成长。由于措施得力,全市学前三年入学率达到96.3%,小学入学率连续五年保持100%,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达到99%,辍学率低于1%;适龄残疾女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在校保留率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78.5%,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73%;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21%,成人妇女识字率99.2%,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5%以上。为使流动人口儿童能够与常住人口儿童享受同等的教育条件,迁安市财政拨出专款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新建、扩建城区中小学六所,支持民营业主开办特色私立学校1所,招生能力增加2万名,使女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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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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