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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枣庄市妇儿工委对巾帼创业模范颁发“巾帼创业市长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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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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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2名巾帼创业模范获得了枣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巾帼创业市长奖”荣誉称号。
近年来,枣庄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妇联组织着眼于妇女发展需求,按照纲要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妇女就业创业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拓宽妇儿工作外延,积极整合委员单位资源,在全国首家创造性开展了以“巾帼创业市长奖”创评为主要内容的“加快发展、巾帼创业”活动,实施了以技能培训、劳务输出、项目贷款、家政服务、爱心捐助五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创业行动”,引导广大妇女自主创业,扶持培养了一批自主创业、自强不息的巾帼创业典型,带动了大批妇女就业再就业。枣庄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先后设立了“巾帼创业明星”、“巾帼创业带头人”、“巾帼十佳老板”等奖项,并连续两年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对表现突出的创业典型进行表彰。为进一步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又建议设立了“巾帼创业市长奖”,制定了实施意见和评选办法。枣庄市市长刘玉祥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指示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妇联“切实把活动抓是抓好,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今年初,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开展了首届“枣庄市巾帼创业市长奖”创评活动。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妇联组织积极宣传发动,广大妇女踊跃参与,涌现了一大批创业典型。
为使“巾帼创业市长奖”评选工作科学有序,体现权威性,枣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综合企业规模、纳税、依法经营、安置下岗失业妇女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评议,最后确定了“巾帼创业市长奖”人选,马桂兰等12名创业妇女在首届“巾帼创业市长奖”创评活动中脱颖而出,作为妇女创业的成功典范受到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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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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