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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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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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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扶持一批 “巾帼创业带头人”。对有闯劲、有文化的妇女,通过协调小额信贷资金扶持、项目支持、政策帮扶等方法,鼓励她们创业。年内,争取省妇联和市农村信用社“巾帼致富小额信贷”项目资金300万元,扶持华亭、灵台、崇信3县3乡10村271户妇女发展种、养、加产业,帮助她们创业致富。 二是组建一批农村妇女专业协会。培育林果种植、畜禽养殖、产品加工等行业的妇女专业协会34个,为广大妇女提供技术传播、信息沟通、联结农户、开拓市场、组织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三是建办一批“巾帼示范基地”。紧紧围绕乡、村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树立有规模、综合性强、辐射带动面广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巾帼示范村”30个,建立“妇”字号示范基地59个,实施巾帼示范基地+妇女专业协会+巾帼致富带头会+农户“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引导妇女应用新技术发展现代农业,辐射带动妇女创业初显成效。 | |
| 栏目编辑: 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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