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
| |
|
|
 |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妇工园地 |
 | |
| 充分发挥妇联作用履行职责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奉献力量 | |
|
|
| 2006-05-15 |
|
|
|
|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广大农村妇女是一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或缺的生力军,妇联工作在农村可谓大有可为。
一、要切实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要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增强她们增收致富的本领。目前,我县总人口88万,农村妇女劳动力近20万,大约有10万妇女外出务工,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的约有10万人,通过各类培训,获得绿色证书的有3200名,距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在农村妇女中广泛开展文化知识、劳动技能、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要结合实际,大力实施科技致富工程,通过开展农业科学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和不同层次的学习培训活动,使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农村妇女人数每年增长1000名。
二是要大力推进农村妇女劳务输出,拓展她们增收致富的空间。我们要充分发挥县妇联家政服务信息中心(仅去年就输出妇女劳动力230人,其中县内152人,市内31人,省内18人,省外29人)的作用,带动广大农村妇女走出家门。要加大就业培训工作力度,把妇女培训的重点放在家政服务、餐饮等行业,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逐步打造农村妇女劳务输出品牌。要全面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村妇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输出有组织,外出有管理,流动有服务,维权有渠道”,切实维护农村外出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发展民营经济,增添她们增收致富的活力。近年来,我县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涌现出了一大批农民企业家,其中有不少是女企业家。如涔南乡妇女龚德梅创办的晨光机械冲压电器厂日生产能力达1500件,去年完成产值1200多万元,创纯利润100万元,上缴税收36万元。但与农民致富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发展民营经济。要大力宣传带头创业的农村妇女典型,引导农村妇女转变就业和创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要鼓励农村妇女自主创业和外出务工妇女回乡创业,扶持、培养、帮助她们创业。要创造有利于创业的条件,协助政府出台并落实有益于妇女创业的优惠政策,为想创业、能创业的农村妇女提供有力支持。
二、要切实提高农村妇女文明程度,促进农村文明进步
近几年来,我们开展了“金婚、银婚”评选、幸福家庭才艺大赛、“十大杰出女性”评选、“美德在农家”等活动,在全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农村妇女文明素质有了明显提高。随着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逐渐推进,我们要继续组织农村妇女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道德情操,丰富精神生活,提高她们的文明素质,从而推动农村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三、要着力引导农村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农村民主管理建设
一是要抓好农村基层妇女干部的参政工作。换届后,我县村支两委均配备了女干部,还有8名女干部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但与形势发展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加强对村支两委委员特别是女干部的培训,把村级妇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增强女干部的参政能力和参政水平,支持女干部的工作,提高社会对女干部的认可度和支持率。
二是要抓好农村基层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乡镇妇女人才库”,制定“农村妇女人才培养计划”,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年纪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有培养前途的女性,及时纳入乡镇、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确保农村基层妇女参政后继有人。
四、要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要利用社会化维权的各种平台,在普法宣传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在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开展普法维权等各类宣传活动,帮助他们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目前,在农村,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打工,一大批未成年小孩被留守在家,寄托在亲戚或爷爷奶奶家,成为“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这些正值生长发育、接受义务教育、思想启蒙初步形成的“留守儿童”们,往往无法享受同龄孩子的花季和雨季,生理、心理上极易发生偏差,学业也大受影响,甚至有的走上违法之路。“留守儿童”问题已不再是一个教育问题,已演变成为社会问题。因此,我们一是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二是要继续动员社会热心人士与贫困儿童结对帮扶,为其提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帮助。
三是要继续发动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妇女禁赌协会等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维护农村的安定团结,促进家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 |
| 来源: 湖南澧县妇联
|
| |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