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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县采取措施开展“一户一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2004-03-29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福建省委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出发,结合宁化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宁化县劳动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户一就业”活动,以此促进宁化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一、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宁化县有线电视台多次反复播放劳动就业宣传广告,在全县城乡形成一个“讲就业、议就业、谋就业、敢就业”的良好氛围,为开展“一户一就业”活动创造一个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建立求职、就业跟踪管理体系。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必须确定一名劳动保障工作联络员,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求职、就业跟踪管理台帐,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辖区内剩余劳动力求职、就业的动态情况,并将有关数据资料提交县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公司派遣工作提供依据。
  三、利用各种形式,挖掘和发布就业信息。宁化县劳动部门继续通过开展“山海劳务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沿海城市的横向联系,并直接与沿海城市的大、中型企业建立长期的劳务供求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立足本地,从招商引资创办企业和本地区农副产品加工等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搜集就业岗位,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从家政、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业中挖掘岗位,安排就业。
  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宁化县劳动就业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联合开展办班开展技能培训,对经培训符合发证条件的对象,及时发给毕业证或技术等级证。同时县劳动局努力争取省劳动厅的支持,在宁化县创办省境外劳务培训基地,为该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展就业空间,提高就业层次。
  五、落实优惠政策,帮扶城乡弱势群体实现就业。农村贫困家庭、低保户和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是开展“一户一就业”活动的工作重点。县乡两级劳动部门的每个工作人员每年要联系3户以上就业弱势群体,从求职登记、提供信息、培训、职介等方面对他们提供优惠扶持措施。
  六、加强领导,兑现奖惩。宁化县劳动保障系统成立以劳动局官局长为组长的“一户一就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分片挂包,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年终将依据完成劳动保障工作和“一户一就业”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前三名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成任务最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福建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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