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
| |
|
|
 |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主席讲坛 |
 | |
| 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引领妇女为构建和谐龙江做出新贡献 | |
| ——黑龙江省妇联主席符凤春在省妇联九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 |
|
| 2007-02-01 |
|
|
|
| |
各位执委、同志们: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省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6年主要工作情况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怀指导下,全省各级妇女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服务妇女,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引领广大妇女在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龙江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妇女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一)统筹推动妇女发展成果显著 组织动员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部署,以参与全省“百乡千村”试点帮建活动为重点,以创建“巾帼示范村”、深化“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 ——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一是以打造“畜牧兴家”精品工程带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各级妇女组织围绕实施“百万妇女畜牧兴家”计划,着力健全“三支队伍”,完善“三个体系”,实现“三化目标”。新建全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示范基地4个、“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1个,新命名省级“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示范基地21个;新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学校20所,为27个县(市)配备了农村妇女生产科技顾问,为基层和妇女群众制作印发标准化养殖技术光盘及实用技术手册3万多套(册);依托各类培训阵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781期,培训基层妇女干部和群众122.7万人次,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二是以参与打工经济牵动,加快农村妇女转移致富步伐。各级妇女组织大力实施“百万龙嫂龙妹”转移就业计划,坚持用宣传引导观念转变,用服务搭建转移平台,用品牌打造输出强势,用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用维权促进公正公平,着力培养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带头人和劳务经纪人两支队伍,搞好岗前培训、职业介绍和权益维护三项服务,畅通就地转移、就近转移、跨省跨地区转移和跨国转移四条渠道,10名农产品女经纪人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资格证书,一批新的转移就业品牌正在形成,全年共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30余万人。三是以参与“百乡千村”试点帮建推动,创建“巾帼示范村”。各级妇女组织围绕“集中抓发展,重点抓试点,面上抓推进”的思路,发挥“巾帼示范村”和示范基地的引带作用,组织和带领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全省建立县以上“巾帼示范村”7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妇联充分整合内外资源,为帮建对象尚志市元宝村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百余万元,达到国家级“巾帼示范村”标准。 ——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各级妇女组织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开展“新农户、新农妇”标准讨论,美化村居环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妇女摒弃陈规陋习,转变生活观念,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文明程度。大庆、大兴安岭、伊春等妇联实施开展的“八净”工程、“四比四看”、道德评议活动,都起到很好作用。 ——促进参选参政,管理民主。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成立女村官联谊组织,开展“女当家人”培训等形式,组织引导农村妇女参选参政,提高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目前全省村级“两委”中有女性的占总数97.8%,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占总数94.2%,均比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扎实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巾帼创新业”活动。协助全国妇联在我省开展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妇女创业就业“女企业家虎林行”活动,6省(市)女企业家与当地企业签订17份意向性协议。全国妇联在我省召开东北妇女创业循环金项目绩效考核座谈会,佳木斯市妇联作为我省项目实施单位,扶持80个妇女创业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平均增长近10%,使2000多名妇女受益。哈尔滨市妇联挖掘公益岗位,考试录用街道妇联协管员,安置一批“4050”下岗失业妇女。鸡西等妇联开发“巧嫂家庭旅馆”和妇女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加工项目,帮助妇女增加就业渠道,实现增收致富。以实施家政服务项目为带动,省妇联建立10个家政服务基地县,深入打造妇联家政服务品牌,“鹤城月嫂”、“阳光大姐”、“四心家政”等在各地影响逐步扩大。据统计,各级妇联共帮助5.6万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创业与再就业。 大力推动妇女岗位创新。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女性科技创新”活动,为知识女性自主创新、职业女性岗位创新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妇联建立女性科技创新人才库、示范基地,开展科技读书活动。各级工会女工组织开设“提升女职工素质”流动课堂、开展行业竞赛、技术公关赛、技术练兵比武等活动,激发广大女职工岗位建功积极性。 合力促进不同女性群体共同发展。积极关注贫困妇女、老龄妇女、失学女童等弱势群体,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发展。省妇联与有关单位合作建立贫困母亲救助基金、贫困妇女爱心医疗基金,为7个市(地)近20个县(市、区)7万多名妇女进行乳腺病免费普查,送百名贫困儿童进京接受免费眼病治疗。各级妇女组织落实省委“十项利民行动”,大力实施“春蕾计划”,新建春蕾女童班5个、孤困儿童救助基地1个,为2.2万名女童募集助学资金近千万元。绥化、七台河等妇联开展农村贫困妇女解困、孤寡老年妇女帮扶、小康家庭与贫困家庭结对等活动,为城乡贫困妇女送文化、送项目、送资金、送健康,推动弱势妇女群体发展。 (二)源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突破 依法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妇联积极协调省人大将我省妇女法实施办法纳入立法日程,配合做好立法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审查等工作,推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妇女法地方法规的省份,并在提高省市两级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保证男女平等享有住房供热费补贴等福利待遇、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岗位”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编印下发7万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手册》,全省共组织150多万人参与“百万妇女学法网上行”活动,组织20余万人参加《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地妇联开展“法与你同行”等宣传教育活动,送法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 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贯彻落实全省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协助省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实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制定方案,培训骨干,组织各地、各部门进行自我评估,深入13个市(地)开展评估督导,接受国家级实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为两个规划终期目标如期实现创造条件。 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省妇联抓住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契机,深入各市(地)调研,了解女干部配备情况,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向省、市委提出建议。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将“党政领导班子或党的委员中应有1名女干部”的意见写入黑组通字[2006]15号文件《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为女干部参选参政提供政策保障。目前,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同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妇女参政层次和水平得到提升。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不断深入。省妇联与省委党校联合承办中央党校“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培训项目,推动13个市(地)委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理论纳入领导干部主体培训计划,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妇女儿童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 荣辱观宣传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各级妇女组织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纳入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家庭建设、“双合格”活动内容,通过举办座谈会、演讲会、图片展、宣誓仪式、征文比赛,学唱荣辱歌,建立巾帼志愿者队伍、义工队伍等多种方式,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到妇女儿童日常生活的各方面。“千针万线织和谐,爱心毛衣送温暖”、“爱心城堡”捐助等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和谐家庭建设创新发展。以省委名义举行和谐家庭建设启动仪式,开展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和标准讨论,召开全省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哈尔滨现场会,评选和谐家庭和特色文明家庭。鹤岗等妇联举办邻居节、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趣味运动会,评选“孝心好儿女”、“热心好邻居”等,形成浓厚和谐创建氛围。启动绿色家庭资源节约活动,组织家庭参与全国大赛。深化家庭助廉教育,组织近10万个家庭参加读书和知识竞赛,双鸭山等妇联采取发放助廉贺卡、签署承诺、制定公约、征集格言、观看教育片等形式,为家庭美满和谐筑起一道安全屏障。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协调省政协、省综治办进行视察,开展禁毒、禁赌、预防艾滋病和反家庭暴力等宣传活动,在平安龙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和全国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大力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鸡西现场会,宣传表彰省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组织家教讲师团巡回报告,实施“家庭教育与社会性别”项目,参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利用媒体开设家教专栏,开办系列家长学校,开通家庭教育和儿童心理咨询热线,多渠道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不断扩大家庭教育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开展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知识“安康行动”,免费发放宣传手册,教育未成年人远离伤害、暴力、网吧、失学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妇女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模式,建立“妇联+公司”、“龙头企业+妇联+农户”、“妇代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3300余个。在省高校工委和省律师协会建立妇委会,推动各地在外来务工妇女等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扩大妇女工作覆盖范围。召开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规划。 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大力加强岗位培训,省妇联举办新任县(区)妇联主席、民主党派、团体会员妇委会干部培训班和“基层妇女组织战略规划培训班”,全省各级妇女组织共举办140期岗位培训班,培训8500人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省、市、县、乡四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就全省妇女参选参政情况、知识女性岗位创新情况、“党建带妇建”工作情况、家庭文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4个专题进行调研。加强干部岗位交流和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积极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联干部,推动一批市、县、乡妇联主席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妇联常执委、妇女代表、团体会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妇联常、执委和妇女代表履行职能,深入妇女群众,了解意愿,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发挥优势,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提供服务。团体会员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直机关妇委会开展评选省直“十大女风采人物”活动,女法官协会等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充分发挥作用,省女书法家协会在“三八”节举办家庭助廉书画作品展。一批优秀妇女代表和优秀常、执委受到表彰。 对外交流进一步拓展。在省政府举办“黑龙江香港周”期间成功举办首届龙港NGO妇女论坛,接待台湾真善美妇女访问团及台北市妇女访问团,加深了与港台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以我国举办“俄罗斯年”为契机,哈尔滨、黑河市妇联开展中俄妇女交流周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互访,增进了两国人民及妇女组织间的交流合作。 总结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特点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主动;统筹发展,服务妇女更加自觉;源头参与,依法维权更加有力;宣传引导,内外交流更加活跃;发挥优势,打造品牌更加有效;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更加扎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全国妇联关怀指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热情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妇女组织、各位执委、广大妇女工作者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妇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妇女组织代表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增强和提高;妇联组织工作方式、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创新,工作内容和项目需要进一步整合,工作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和谐龙江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将要召开。做好今年各项妇女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两会”召开,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对构建和谐龙江提出明确目标任务,既为全省各级妇女组织发挥作用指明前进方向,也为广大妇女全面参与和谐龙江建设带来发展机遇。省委强调构建和谐龙江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突出把富民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将为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与男性平等发展以及不同妇女群体共同发展激发参与活力、奠定物质基础;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全面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将为妇女平等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保障提供社会支持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将为妇女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坚实制度和司法保障;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将为妇女提升道德文化素养、发挥传承美德播撒文明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将为妇女享有更为公平高效、管理有序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环境创造条件。同时,我们也要正视一些妇女发展面临的不和谐问题,现阶段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与建设和谐龙江的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妇女整体素质和能力与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现实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妇女对发展资源的占有与促进权利、机会、规则、分配公平还不相匹配。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把握妇女发展阶段性特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引领广大妇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实现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7年妇女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旨,以统筹发展促进和谐、依法维权推动和谐、凝聚人心共建和谐、夯实基础服务和谐为重点,切实发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龙江做出更大贡献。 (一)强化统筹,引带广大妇女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建功立业 各级妇女组织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共创和谐这一主题,引导城乡妇女共促经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省委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的总体要求,坚持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提升服务“三农”工作水平。要提升教育培训层次。实施“百万农家女”培训计划,加强省市县携手共建,逐步完善以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学校为主的农村妇女科技培训体系,今年省妇联将建立20所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学校。要提升品牌工作质量。以工业化、项目化理念深化“双学双比”活动,通过引进企业牵动、承接政府产业项目带动、依托科研院所基地大户促动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村妇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旅游农业,加快“畜牧兴家”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进程。要提升“巾帼示范村”创建水平。深入落实省委“百乡千村”帮建任务,扎实推进定点帮建工作,县以上妇联要着力在重心下移、互联互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上下功夫,按照“巾帼示范村”六个方面内容,积极打造省市县“巾帼示范村”,培育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各类典型。 着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要把握我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经济功能区和沿边开放带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带妇女创业就业,投身到“巾帼创新业”活动之中。要以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组织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千方百计拓展就业空间,引导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以促进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为重点,实施“百万龙嫂龙妹”转移就业计划,健全完善妇女劳务协作机制,搞好输出、培训、接收、维权四位一体服务,巩固扩大家政服务基地县工作成果,深入打造妇联家政服务品牌,提高吸纳妇女就业能力。要以推动岗位建功为重点,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进行业、进社区、进村屯活动,着重在岗位创新、节能降耗、文明服务等方面开展技能竞赛、练功比武,培育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节能环保型等各类文明岗位,激发妇女创新潜能、迸发创造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献计出力。省妇联将进行“巾帼创新业”、“女性科技创新”活动评选表彰。 着力推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围绕省委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按照黑妇发[2006]41号文件要求,统筹推动城乡妇女工作。要探索县域统筹工作机制。树立县域内大统筹思想,发挥县区、垦区、林区、油区、矿区等妇女组织各自优势,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探索妇女工作“计划相互衔接、信息相互沟通、工作相互信任、发展相互支持”长效合作机制。要搭建县场共建平台。以兴家强县为目标,搭建妇女工作互动、妇女交流互促、县场妇女发展双赢平台,组织垦区、县乡村女能手、女典型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宣传借鉴垦区发展现代农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典型经验,激发农村妇女参与发展县域经济内动力。要加大城乡结对共建力度。总结推广部分县配备农村妇女生产科技顾问经验做法,搭建农技专家、“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建功”标兵与农村妇女牵手致富平台,推广岗村联动、企村联动、团体会员与妇代会联动等结对共建模式,培育壮大农村妇女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城乡信息、资金、项目交流互动,整合城市资源惠及农村妇女。 (二)依法维权,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问题中履行职能 今年1月1日《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省妇联将把今年确定为“法制宣传年”,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能,更好地服务稳定大局。 营造法制宣传年社会氛围。要以广泛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为主线,以“依法维权、共建和谐”为主题,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要拓宽宣传覆盖层面。由妇女群体向党政班子、公务人员、企管高层等社会决策层面延伸,由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向进机关团体、进企事业单位、进党校学校延伸,推动住房供热费补贴、生育保险等刚性条款的落实。要丰富宣传教育手段。通过开展“百万妇女学法网上行”、“妇女普法乡村行”、“送法进家庭”,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编发“五五”普法宣传教材,进行法律现场咨询,开展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媒体开辟专题、广告展版宣传、网络设立网页、手机发送短信等宣传形式,形成多渠道、宽领域、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氛围。要打造普法宣传舆论强势。利用“三八”维权周、5.15国际家庭日、“六一”儿童节、6.26禁毒日、12.1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集中时间、突出主题、上下联动、合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妇女、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强大社会声势。省妇联将在“三八”节期间举行“法制宣传年”启动仪式。 关注不同妇女儿童群体利益。要以“维权促和谐行动”为载体,以巩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着力点,加大重点难点指标落实力度。要重点关注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女知识分子、优秀妇女典型的政治权益,调整、充实、规范优秀女性人才信息库,加大培养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力度,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要重点关注弱势妇女群体权益,把握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针对劳动用工、家庭暴力、妇女土地权益、留守妇女权益等重点侵权案件,加强妇女信访工作,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拒毒防毒等工作。要关注单亲家庭、空巢家庭、留守家庭、流动家庭等特殊家庭生存生活问题,重点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建立各级各类留守儿童服务管理机构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深入开展救助万名春蕾女童行动,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健全完善依法维权机制。要以完善妇女利益表达、妇女维权预测反馈、妇联维权工作评价监督和协调机制为重点,加大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源头维权和社会化维权力度。要完善社会化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妇联内设机构的优势,推进《实施办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履职、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要扩大社会化维权力量。壮大维权志愿者队伍,着手在司法系统建立法官、检察官、女律师维权志愿者队伍,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市(地)普遍建立家庭暴力庇护所。要完善基层维权网络。力争县(区)有妇女维权服务中心、乡镇有妇女维权服务站、村屯有妇女维权投诉点。要建立完善妇女儿童权益目标评价体系,加强对维权协调组成员单位和基层维权工作督促考评,促进妇联维权工作水平有新提高。 (三)凝心聚力,在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中发挥优势 各级妇女组织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倡扬先进性别文化,深化和谐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 深化妇女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妇女宣传教育全过程。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妇女理想信念、形势任务和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推出康金环等一批无私奉献、追求卓越、具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妇女先进典型群体,凝聚各族各界妇女齐心协力、共建和谐。要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亿万妇女健身展示大赛,树立黑龙江人良好形象。要加强对妇女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完善舆情工作运行机制,畅通妇女群众心理诉求渠道,引导妇女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巩固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长效宣传机制。开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的专项检查,抓好社会性别与基本国策项目合作,扩大国策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广泛宣传中华女性文化,深入开展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 深入推进和谐家庭创建工作。要丰富内涵、打造品牌,开展 “学礼仪、知荣辱、促和谐”家庭礼仪学习系列活动,深化“美德在农家”和学习、廉洁、环保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扩大参与率和覆盖面,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省妇联将进行和谐家庭和各类特色家庭表彰。围绕平安龙江建设,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适应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需要,将和谐理念、和谐精神贯穿于创建活动之中,大力发展社区家庭志愿服务队伍,推进和谐家庭与和谐社区建设良性互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打造“双合格”活动品牌。要以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儿童和家长思想道德素质为主线,以“双合格”活动为载体,深入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理念深入人心。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六讲六做”进家庭、“双合格”宣传进媒体、家庭教育知识进网络、咨询服务机构进社区和宣讲辅导报告进市县乡村活动,宣传科学家教观念方法,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良好家庭环境。制定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加强家庭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充实省、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发展一批网上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企业家长学校及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 (四)固本强基,在建设和谐妇女组织中互促共赢 各级妇女组织要从强化和谐意识入手,以班子和谐引带队伍和谐,以妇女组织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强化自身建设,激发组织活力,提升服务和谐社会能力。 强化能力建设。要形成服务和谐社会的思想共识。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妇女干部头脑,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行为,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要掌握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本领。强化妇女工作是社会工作的意识,学习掌握服务和谐社会需要的相关理论、现代科学、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六个本领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协调妇女利益关系、开展妇女群众工作、激发妇女群众参与活力、化解妇女矛盾、促进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本领,使各级妇女组织成为社会工作者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密切同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妇女,倾听妇女群众呼声,反映妇女群众诉求,为妇女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省妇联将开展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中妇女与妇联组织的优势与作用、创新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形式、妇女权益保障重点问题等三项专题调研。 强化班子建设。要加强各级妇女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讲话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搞好协调指导,增进相互团结。要认真履行协管职责。遵照妇联章程规定,配合组织部门对下一级妇联做好协管工作,就班子人选推荐、人员考核、调整安排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按时改选换届,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发挥妇联组织培养输送女干部基地作用。省妇联将于下半年进行全省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要以班子和谐带动队伍和谐。增强妇联团队和谐意识,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妇联干部,通过选派培训、参观考察、轮岗交流、竞争上岗、上挂下派等方式为干部锻炼成长创造条件。 强化组织建设。要夯实纵向组织基础。以“党建带妇建”为原则,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联手推动,使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局,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省妇联将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意见》。要围绕农村党组织“三级联创”和城市社区党建“五个好”目标要求,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活动,培养造就一大批干部素质好、组织作用发挥好、妇女群众反映好、基础建设好、活动开展好的基层妇女组织群体。要推广妇代会+协会等组织工作模式,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探索农村妇女组织与经济工作有效对接的形式和途径,提升农村妇女组织化工作水平。要强化横向互促共赢。推动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有机结合,在城乡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专业协会、专业学会中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进一步加强同团体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和高校妇委会及各类妇女社团的联系与指导,认真落实常、执委工作制度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常、执委及妇女代表作用,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交流、共同发展。要强化妇女组织与社会间和谐互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强化社会协同功能,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有关妇女儿童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管理职能,壮大各类妇女社团及巾帼志愿者队伍,办好妇联实体和阵地,在参与社会协同中增强妇女组织人才力量和经济实力。要增进我省与国外妇女组织友好交往。围绕推动对俄、对韩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抓住开展“俄罗斯中国年”、“中日韩文化交流年”活动契机,以构筑中俄妇女交流大通道为重点,努力拓展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妇女、妇女组织间的联络与交流。省妇联拟组织中俄妇女友好交流大型系列活动。 同志们,构建和谐龙江的战略任务为全省妇女事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对全省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创新进取,真抓实干,为构建和谐龙江、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以更加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 |
| 来源: 黑龙江省妇联
|
| |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