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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把握重点 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内蒙古妇联主席陈羽在自治区妇联九届二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
2007-01-24

 
各位执委: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06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全区各级妇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议、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服务大局有作为、突出重点求实效的工作理念,积极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打造品牌、优化环境,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为建设和谐内蒙古、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作出了新贡献。    
    (一)引领农牧民妇女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围绕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妇联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增收致富为目标,大力推动“百万妇女项目创业、百万妇女转移创业、百万妇女社区创业”,为妇女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搭建了有效平台。致富项目成效显著。草原白鹅养殖工程、“六个一”种养加示范工程、家庭旅游工程等妇女致富项目进展顺利,仅发展养鹅业妇女就达100多万人,养鹅总数7800多万只,创收约6亿元。香港回归扶贫基金、母亲水窖、小额信贷、三八绿色工程等各类扶贫及生态项目,为农牧民妇女发展生产、改善环境提供了有效援助。目前,自治区妇联在全区范围内执行的香港回归扶贫基金项目达520万元;母亲水窖项目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解决了10多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困难;小额信贷资金发放了5600多万元;全区共有500多个三八绿色工程基地,总面积达20多万亩。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妇女学校、“双学双比”示范基地等妇女教育培训阵地立足提高妇女的致富能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为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妇女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妇联组织引领妇女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载体。目前全区有妇女学校和科技指导中心2000多个,培训妇女百万人次,有3万多名妇女获得了绿色证书,7万多名妇女成为农牧民技术员。妇女互助网络组织从种养加互助向旅游、民族手工艺品开发、打工互助等领域拓展,管理水平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了农牧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全区共建各类妇女协会和互助小组一万多个,参与人数20多万人,人均增收400元以上。劳动力转移工作有新突破。今年在牧区开展的“万名妇女学技术、学本领,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转移进城务工创业”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和巡回宣讲、知识竞赛、选树典型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部分地区将农牧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提高了外出务工妇女的劳动技能和竞争能力,有力促进了农牧民妇女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目前全区已有76个旗县妇联开展了妇女劳务输出工作,共有20多万名妇女外出务工。
    (二)激发城镇妇女创业就业活力,为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建功立业。多领域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广泛开展了女职工素质达标、提供优质服务、创建品牌岗位等各具特色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由女性集中的窗口行业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拓展,涵盖了交通、金融、通信、卫生、教育、民政、税务、计生等多个领域。“三八”节期间,自治区妇联联合十大行业开展了“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评选表彰活动;举办了“争做时代新女性、为实施‘十一五’规划作贡献”演讲比赛,有效调动了广大女职工岗位成才、岗位建功的积极性。 多渠道拓展妇女创业就业岗位。围绕妇女创业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实施了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安置“三个5万”项目。引进了世博商品展示中心600多万元投资项目,优先为贫困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开展了“春风送岗位”、“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实施了“玫琳凯”等扶持妇女创业就业项目;推进了“巾帼家政服务中心”等妇联社区家政服务机构建设。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为妇女创业就业争取和提供小额信贷,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全年共为下岗失业妇女协调和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200多万元。
    (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维权工作上了新台阶普法宣传有成效。围绕全国妇联法制宣传年的总体要求,精心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在“三八”节期间举办了启动仪式和“三八”妇女维权周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使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观念得到广泛宣传。全区各地通过组织法律宣讲团、维权志愿者队伍进社区,开办妇女学法大课堂,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和公交车、飞机等流动宣传工具,编发宣传手册、平安对联等方式,形成了较大的宣传教育声势。全区共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10场、培训班542期。特别是通过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社会知晓率。源头维权有成果。《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使我区成为第一个将反家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该《条例》的实施,被评为全区十大法制事件之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两纲”、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推动基层妇女参选参政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儿童教育工作者、儿童问题专家学者就关注儿童问题举行专题座谈,推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教育等问题的解决。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维权协调组作用,开展维权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使成员单位在法制宣传年活动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成立了由46名律师和60名高校法律系大学生组成的首府地区百名妇女维权志愿者工作团,推动了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等典型案件的解决,加大了维权服务力度。争取到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项目,对我区部分法官等司法工作者和妇联干部进行了社会性别意识、妇女权益保护培训,扩大了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把创建平安家庭与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零家庭暴力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了信访工作和热线服务,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5000多件,及时发现和化解了一些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广大妇女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理论研讨、家庭助廉知识竞赛、家庭文化建设“五个一”、读书教育活动、评选好媳妇、“告别旧俗、文明祭祀”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广大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创新载体,增强实效。成功举办了首届内蒙古草原母亲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进行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草原母亲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本次母亲节活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妇联的高度重视,顾秀莲同志亲自到会发表重要讲话,并为我区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辅导报告。通过举办评选“感动草原—十杰母亲”、“弘扬母亲精神、歌颂伟大母爱”主题征文、妇女儿童用品暨妇女手工制品展销会、“草原母亲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书画摄影展、杰出母亲事迹及家庭教育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顾秀莲副委员长充分肯定了首届草原母亲节的举办为全国妇联创新工作载体提供了鲜活经验。
    (五)协助政府认真抓好中期评估工作,“两纲”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为重点,切实履行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促进了“两纲”实施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各盟市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各地“十一五”规划,协助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争取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的力度。切实推进“两纲”中期评估。制定实施了“两纲”中期评估及督导方案,举办了全区“两纲”中期监测评估骨干培训班,组织12个盟市的70名妇儿工委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全国培训。各级妇儿工委共举办培训班156期、培训10920人次,为做好“两纲”中期评估提供了组织保证。组织了由卫生、教育、公安、统计、人事、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人员参加的三个工作组,分赴12个盟市进行自查评估督导,为顺利迎接国务院“两纲”评估工作组对我区的评估督导奠定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两纲”的实施。
    (六)以“双五能力”建设为重点,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加强了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培训。采取分层培训的方式,组织各级妇干分别到中华女子学院、内蒙古妇干校培训,组织部分自治区妇联九届执委和常委、女领导干部和女企业家赴香港参加培训。自治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领导干部公共管理研修班的学习。挂职煅炼。去年自治区妇联一位副主席到全国人大挂职;从基层妇联选调了7名优秀妇干到自治区妇联挂职煅炼,并制定完善了有关管理和考核制度,规范了挂职锻炼工作。增强团队意识、构建和谐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把妇联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精神上来。同时,联系妇女工作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定期举办党章、调研、摄影、修志、家教、妇女儿童纲要等系列专题讲座,提高妇联干部的业务能力。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主题实践教育和文体活动,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营造了心和气顺为工作、奋发有为干事业、主动学习求进取、本职岗位有作为的和谐工作氛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通了内蒙古妇女网,推进妇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改进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积极支持和配合女企业家协会、妇女儿童研究会、女检察官协会、内蒙古幼教协会、草原母亲河艺术团等妇女团体的工作,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搭建新平台。切实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实事,继续实施“春蕾计划”,新建春蕾学校一所,春蕾班22个;为4万多名妇女进行了免费体检。回顾一年来的工作,2006年我区妇女儿童工作主要特点是:服务大局重点突出,推动工作举措有力,整合资源卓有成效,创新载体增添活力。母亲水窖项目、平安家庭创建、家庭助廉工程、社区共建、妇女儿童研究等多项妇女儿童工作受到全国和自治区的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老领导、各位执委、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努力工作、辛勤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妇联向各位老领导、各位执委、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妇女的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亟待提高;妇女儿童工作社会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关于2007年的工作安排
    2007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明年全区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努力作到统筹发展促进和谐,依法维权推动和谐,凝聚人心共建和谐,夯实基础服务和谐,不断提高妇女素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为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60年大庆。
    第一,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妇联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担负的重要使命。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为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描绘了建设和谐内蒙古的宏伟蓝图。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各级妇联组织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把握时代脉搏,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工作全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共创和谐这个当代中国的最强音,以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以夯实组织基础、提高服务能力为保障,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妇女为实现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提高“两个水平”、保持“两个高于”、确保“两个实现”的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第二,鼓干劲、聚人心,团结组织妇女以实际行动迎接60年大庆要把庆祝活动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要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我区妇女儿童事业60年发展历程和光辉成就,宣传广大妇女在各条战线中发挥的“半边天”作用,宣传妇女典型的先进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充分展现广大妇女崇尚和谐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风貌。要立足家庭和社区两大工作阵地,从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入手,进一步发挥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凝聚人心、增进共识的作用,为迎接60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要继续深化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广泛开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感召妇女,帮助她们树立和谐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观念,为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作贡献。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60年大庆营造热烈、和谐的氛围。要开展群众性迎庆活动。以迎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主题,开展好“家和万事兴”歌咏比赛和与“奥运同行”妇女群众健身展示大赛及“我为大庆作贡献”演讲等群众性迎庆活动,使广大妇女直接参与到大庆活动中来。自治区妇联将举办第二届草原儿童艺术节,为各族儿童和广大家长积极参与迎庆活动搭建平台。要大力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整合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把和谐家庭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家庭和谐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使之成为妇联组织引领妇女参与平安建设的主体活动和品牌工作,在维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教育科技卫生等战线开展岗位成才比贡献、在工矿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比成绩、在窗口单位开展岗位文明比行风等系列“巾帼文明岗”争创活动,激发广大妇女岗位成才、岗位建功的活力,以实际行动迎接60年大庆。要在发展、维权、培训、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积极争取全国妇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加快发展。
    第三,深化统筹城乡妇女发展工作,促进科学发展要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显身手。把促进妇女增收致富作为工作重点,继续推动“百万妇女项目创业、百万妇女转移创业、百万妇女社区创业”,创新“双学双比”活动的有效载体,着力推进“六个一批”行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妇女。要与农牧、教育、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提高农牧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创建一批有带动效应的巾帼示范村。要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强化项目的集约化使用,逐步在全区创建一批巾帼示范村,切实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壮大一批“妇”字号示范基地。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经营为目标,以龙头企业和优势资源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竞争能力强、示范带动面广的“妇”字号基地,促进农牧民妇女自身发展和地区产业的发展,加快农牧民妇女增收致富的步伐。培育一批农牧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要继续推广“龙头企业+妇女网络组织+农牧户”、“妇代会+协会”等工作模式,同时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积极引导各类妇女互助合作组织建立长效机制,使妇女互助网络在连接妇女与龙头企业、实现妇女与市场对接中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一批农村牧区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品牌。要加强调研、培训、服务、维权等环节的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农牧民妇女转移创业就业的意识和能力,以妇女创业带动妇女就业,促进农牧民妇女富余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组建一批巾帼科技服务志愿者队伍。要把巾帼科技服务志愿者队伍打造成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有效载体,为农牧民妇女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增强她们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科技意识,帮助她们发展生态效益型农牧业。要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区域妇女、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筹的妇女发展工作机制,推广城乡妇女工作互动直通车等结对共建模式,开展岗村联动、企村联动、团体会员与妇代会联动等结对共建工作,为城乡妇女互帮、互学、互动、互促搭建平台。要加强与环渤海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妇女组织的合作,组建区域妇女发展联合网络,加强区域妇女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妇女发展整合多方智力和资源。要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打造公益品牌,吸纳社会力量,推动妇女儿童贫困、教育和疾病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扶助老年孤寡妇女、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等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建立健全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加大源头维权力度,积极开展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争取将制定我区《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列入人大立法计划。要积极配合人大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调研,推动妇女法、反家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针对妇女土地权益、就业权益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和建议,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要建立健全妇女利益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维权协调组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推动宏观维权。要拓宽妇女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意愿,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疏导情绪、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要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切实发挥妇女维权热线的作用,帮助妇女依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发挥好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认真贯彻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大对各级女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要根据各地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际,进一步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
    第五,整合资源,抓好家庭教育工作。要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和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责任,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把“双合格”活动与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小公民道德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提高活动实效,使“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要认真组织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研究工作。要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要加强骨干培训和讲师团、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家长和儿童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用好国家对校外教育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建设的力度,使之更好地发挥体现公益特征、实施素质教育、突出德育特点的育人功能,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要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兴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第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要抓基层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切实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局,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要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努力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妇女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坚持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的有机结合,认真研究在社会管理格局建设和乡镇机构改革中,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及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乡镇妇联执委会组建工作,积极推进在城乡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要加强同团体会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妇委会以及各类妇女社团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各类妇女协会、研究会、联谊会,壮大团体会员队伍,增强妇女工作的活力。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要大兴学习之风,制定并落实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实干能力,使妇联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更加适应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增强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要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认真开展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继续开展增强团队意识、构建和谐机关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重心下移,牢固树立工作在基层、服务在基层、发展在基层的观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推进阵地实体建设。进一步建设好妇联所属学校、报刊出版单位、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益机构等阵地和实体,整合开发资源,争取多方支持,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实力。
    各位执委、同志们,妇女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妇联的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各族妇女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而努力奋斗!
来源: 内蒙古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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