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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妇联主席杨湘岚在省妇联十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07-01-05

 
各位执委: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6年,全省各级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以及全国妇联九届三次执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载体,统筹运作,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发展。
    (一)引领妇女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研究探索我省农村妇女工作的新举措。一是精心设计组织“五到农家”活动。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结合多年来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的实践,提出在全省开展“增收致富到农家、文化科技到农家、文明新风到农家、环保节约到农家、普法维权到农家”活动。省妇联两次下发活动意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召开以妇联参与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基层工作会议,深入研究、落实责任、交流经验。各级妇联积极争取将“五到农家”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活动载体,使“五到农家”活动生动鲜活,扎实深入。二是认真抓好妇联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将省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同时作为“五到农家”活动试点,省妇联重点抓一镇两村,派驻了指导员,并分别对36个试点镇、115个试点村妇联干部进行了培训。三是为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通过开展“五户”竞赛,推动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省参赛户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开展“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为5万多名妇女提供总额达3.3亿元的贷款,承贷户年均增收1500元;推广“妇代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模式,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今年妇女领办创办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231个;开展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培训,受训妇女近百万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妇女57690人,占“阳光工程”培训总数的36%,妇女中新增绿色证书获得者15000人、农民技术人员8700人;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发动妇女美化家庭院落、绿化街路社区,倡导除陋习、讲文明、树公德,使乡村风貌有了进一步的改善。全国妇联在我省召开了省区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参观了我省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省妇联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
    (二)统筹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实现新突破。各级妇联认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实践,合力攻坚,推动我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形成良好态势。“百千万行动计划”成绩突出,全省共培树“巾帼创业带头人”108人,培育创业女老板1055人,培训家政服务员10348人;“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稳步推进,全省共发放借款386万元,直接扶持妇女创业626人,带动下岗失业妇女就业1385人;“万名‘吉林大姐’劳务输出”项目成功推出,省妇联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联合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在东北劳务交流大会上举行了项目签约仪式。经过努力,全省共输出“吉林大姐”2856人,其中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向深圳输送9批693人,就业率达100%。省委《督查内参》和省政府《专报信息》转发了项目实施情况,省妇联在全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论坛介绍了经验。“吉林大姐”项目创造了我省妇女集体组团转移就业的模式,形成了北有“吉林保安”、南有“吉林大姐”的劳务品牌;“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妇联抓住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契机,开展了“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全省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妇女20800人,占公益岗位安置就业总数的55.6%。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吉林、延边、长春、白山、通化、四平等市(州)通过公益岗位为1080个社区配备了妇联专职干部,占社区总数的71%,各地还利用公益岗位为妇女就业指导中心、牵手家政服务中心安排了39名工作人员,这在全国妇联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工作上都是重大的突破;“春风送岗位行动”成效明显,各地举办了下岗失业妇女专场招聘会、咨询见面会、项目推介会以及“送岗位大篷车”等多种活动,全省540家企业参与行动,送岗位16700个,省武警吉林总队医院为万名下岗失业妇女进行了免费妇科检查;省妇联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了第二次全省妇女就业工作会议,省妇联的《全省城乡妇女创业情况的调查报告》获吉林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巾帼建功”活动迈出新步伐,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召开了本系统“巾帼建功”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大会、座谈会,省“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在卫生系统、建设系统召开了工作会议,省妇联在全国妇联召开的“巾帼建功”经验交流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多种形式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省“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上水平。一是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召开了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以往我省各类家庭创建活动进行了梳理和整合,提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二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下发了宣传教育的通知,编印了宣讲提纲,培训了宣传骨干,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掀起了学习、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三是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多姿多彩。“平安家庭”创建初见成效,紧紧围绕“平安吉林”建设的中心任务,制定了创建活动考核评估标准,对各市(州)创建情况进行了考查验收,表彰了百名“优秀调解员”、“优秀帮教员”、“优秀陪审员”,省妇联被全国妇联评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建设平安吉林”先进单位。“学习家庭”、“环保节约家庭”、“廉洁家庭”等创建活动遍地开花,各地充分利用文化大院、妇女之家等场所,开展了读书演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群众性活动,推动了家庭文化建设,发挥了创建活动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的作用。
    (四)儿童工作日趋活跃。各级妇联认真履行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责任,深化了“双合格”活动,大力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全省共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报告会、现场咨询3321场(次),组织编写并即将出版《让孩子健康成长》家庭教育教材(小学版、中学版),依托吉林妇女儿童网开办网上家长学校并发布家教信息421条,就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和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推广了创建农村家庭教育中心户的经验,召开了全省“双合格”家庭教育表彰大会;努力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收回所有经营性场所并恢复其公益性质,设立了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婚姻家庭服务等项目,实施了“百名贫困儿童艺术启蒙阳光培训计划”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了“同在一片蓝天下”“六一”儿童节少儿文艺演出,组织了“爱心手牵手”特别行动,开展了“喜迎奥运放飞梦想”长卷绘制、“万名父母为孤残贫困儿童编织捐献爱心毛衣”、“恒爱心,奥运情”等活动,全省共编织捐献毛衣18456 件;继续实施“春蕾计划”,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出资30万元,资助了540名贫困中小学生和10名贫困大学生。争取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项目,建立了我省第十所春蕾小学,还资助了40名贫困女高中生。
    (五)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向纵深拓展。各级妇联针对妇女维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思路,把握重点,有力地推动了妇女维权工作。强化源头维权,积极参与了《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一审,提出了修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建议,被列入省人大2007年立法计划;强化普法宣传,与省人大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学习宣传妇女法的通知,邀请顾秀莲副委员长为全省妇联系统和省人大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干部做妇女法专题报告,开展了妇女法知识竞赛并获全国优秀组织奖,组织了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和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省妇联被评为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强化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全省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对妇女维权热线和玫琳凯反家暴热线的管理,全省县以上妇联接待信访7223件,其中省妇联接待信访830件,办结率都在99%以上,参与推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22件。
    (六)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协调和参与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指标的修改,并将其纳入政府“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全面开展了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制定了监测评估方案,举办了骨干培训班,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对全省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接受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督导组对我省工作的检查评估;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抓住党委政府换届之机,从培养锻炼、推荐人才、营造环境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推荐力度。省妇联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问题和建议》,下发了《关于抓住换届之机做好推荐优秀女干部工作的通知》,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对2001年以来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上报了中组部。
    (七)妇女发展舆论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活动,协调省移动公司向全省800万移动用户发送了宣传短信,进一步推动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校园、进媒体、进社区(村屯);大力宣传吉林妇女的良好风貌特别是先进妇女典型,“三八”节表彰了100名“三八”红旗手、 10名“三八”红旗手标兵、 30个“三八”红旗集体以及“巾帼建功标兵”、“文明家庭”标兵、“优秀家政服务员”等,省妇联正在开展第五届“吉林女杰”和第三届“优秀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展示妇女工作的成果,《吉林日报》全年用20个版面的“巾帼舞台”专版进行宣传,“吉林大姐”劳务输出工作吸引了几十家国家、香港、广东和我省媒体的跟踪报道,省妇联与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巾帼好新闻奖”评选活动;重视妇联宣传阵地建设,吉林妇女儿童网站被全国妇联评为优秀网站。《中国妇女报》宣传发行工作稳中有升,省妇联被评为《中国妇女报》妇女新闻宣传工作进步奖。
    (八)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创新发展。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一是着力强化妇联干部的培训和锻炼,省妇联举办了第八期全省妇联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各级妇联也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普遍开展了培训。在全省基层妇联干部中开展了演讲比赛,激发了她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选派妇联干部上挂下派锻炼,省妇联机关派出8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接受锻炼。二是继续深化“三创建一提高”活动,坚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各地妇联通过抓点带面、检查评比、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做法,提高了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三是大力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省妇联就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和工资待遇等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明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向省民政厅提交了《关于确保村委会委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的建议》。四是进一步完善妇联工作考评体系,把班子考核与工作评估结合起来,设立了妇联工作创新奖。五是切实加强对妇委会、团体会员工作的指导,省直部门新建妇委会73个,占应建部门总数的74%;组织民主党派妇委会就农村妇女发展问题进行调研;与省高校工委对全省高校妇委会工作进行了检查评比;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省女企业家协会工作经验在全国妇联团体会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加强同执委的联系,邀请执委参加省妇联的有关会议和培训。
    进一步做好妇联外事和港澳台妇女的联谊交流工作,组织吉林省妇女代表团赴日本参加“环东海女性指导者交流会”活动,接待了韩国江原道女性代表团并举办“21世纪社会变化与女性发展”研讨会,接待了台湾妇女代表团。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妇联、妇委会、团体会员、全体执委与妇女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下,我省妇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迈出了新的步伐。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妇女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统筹城乡妇女发展的途径需要进一步探索,妇联工作的社会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7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不同妇女利益群体均衡发展的社会。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推动男女平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开展妇女工作最可依靠的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肩负起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
    2007年全省妇联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省第九次党代会、全国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城乡妇女、儿童和家庭,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激发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妇联宣传思想工作是动员妇女、团结妇女、凝聚妇女的根本手段,是妇联优良的工作传统,是妇联开展全部工作的法宝。各级妇联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从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入手,切实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重大意义、本质属性、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原则、政策措施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构成了科学、完整的思想体系。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当前妇联宣传思想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引导各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深刻认识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广大妇女面临的发展机遇,准确把握妇联组织担负的重要使命。各级妇联干部要带头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妇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妇联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进社区、进村屯宣讲的重要内容,激发广大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性意识,使和谐社会成为广大妇女的共同理想信念和不懈追求。
   深入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唱响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主旋律,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扩大宣传影响,协助办好《吉林日报》“巾帼舞台”专版、电视台和电台的女性专题栏目。要运用妇女群众广泛参与、喜闻乐见的形式,如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设置展板画廊等,使荣辱观教育深入人心。要开展“知荣辱、学礼仪”主题活动和城乡互动、邻里互助、社会公益等道德实践活动,发动妇女、带动家庭、辐射社区,促进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深入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感召妇女,帮助她们树立和谐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观念,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新女性。要加强对妇女的人文关怀,着力做好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消除消极因素的工作,引导妇女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要加强妇女思想动态研究,每年有针对性地确定一至两个主题,进行深入调研,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要继续深化“十讲”进社区、进村屯活动,结合实际,融会贯通,用妇女群众听得进、听得懂的语言,搞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要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明年“三八”节将表彰第五届“吉林女杰”、第三届“吉林优秀女企业家”等妇女先进典型,还将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表彰教育、公安等战线的妇女先进典型,各级妇联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妇女先进人物的事迹。
    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妇女参与和谐创建活动的优势所在。各级妇联要以创建“和谐家庭”为重点,组织妇女广泛参与城乡各种和谐创建活动。深化“美德在农家”、“美德在社区”活动,引领妇女和家庭从我做起,从自家做起,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建设。要把创建学习家庭作为和谐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多看新闻多读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深入开展“环保节约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日等契机,开展节能节水节电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引导家庭成员自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勤俭持家,理性消费。要深化“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屯)”创建活动,推动平安吉林建设。要大力发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发家政、家教、居家养老等家庭志愿服务项目,省妇联将拟定巾帼志愿者管理试行办法。明年适当时机,将举办全省“建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论坛,并召开以和谐创建活动为主题的基层工作会议。
    (二)加强推动妇女经济参与,为振兴吉林做贡献 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妇联要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新农村的目标,积极争取政策、协调资源、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更加有力地推进城乡妇女的经济参与,在促进吉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中实现自身的新发展。
    千方百计搭建妇女参与平台。妇联多年来开展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为广大妇女建功立业、展示风采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赋予这些传统活动以新的内涵、新的方式。“五到农家”活动是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双学双比”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本着“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原则,在今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五到农家”示范村评选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切实推动“五到农家”活动深入的开展。“五到农家”活动中,“增收致富到农家”是重点,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化“五户”竞赛,力争使全省参赛农户年收入达到3万元,重点培养一批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大户。要巩固、发展、壮大女科技带头人、女能人、女经纪人队伍,引导农村基层妇女干部、女能人领办创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其对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带动、服务功能。要抓好全国和我省各级“双学双比”基地、培训基地、“三八”绿色工程基地项目的管理和发展。
    切实把“巾帼建功”活动引向深入。“巾帼建功”活动是组织发动城镇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展示巾帼风采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吉林省“十一五”期间“巾帼建功”活动方案》,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本部门的活动计划。要在继续抓好14个系统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金融等女职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和系统活动的开展。要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全国“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要在活动中,做好女科技人员、女知识分子的工作,激励她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实践。要创新评选表彰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1”和“1+N”(“1”为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表彰;“1+N”为省妇联分别与各系统联合表彰)模式。
    千方百计促进妇女就业。要紧紧围绕我省民营经济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政府鼓励创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激发妇女创业、就业的活力,引导和支持她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妇女就业指导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发妇女就业岗位,特别是在家政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妇联牵手家政服务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份额。要深入开展“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明年全省计划开发公益岗位3.5万个,要利用这一难得机遇,推动“零就业家庭”的妇女和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安排就业人员中,力争妇女安置比例比今年有所提高。要积极实施“万名‘吉林大姐’劳务输出”项目,拓宽项目内涵,凡是各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有组织输送到省外、境外就业的吉林籍妇女可统称为“吉林大姐”;扩大输入地域,由深圳向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沪拓展,各地都要确定一两个主要输入地,并与资质好、有实力的接收方签定合同;加强部门协作,由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及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省里将成立联席会议,制定政策措施,分解计划任务。到2008年年底,全省要努力实现输出1万人的目标,以此拉动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要继续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组织妇女劳务大集、妇女专场招聘会、女大学生就业咨询等供需对接活动。
    千方百计提升妇女经济参与能力。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运用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和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作用,大规模地开展培训,提高城乡妇女适应社会需求、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妇女参加各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妇女职业技能的培训,认真落实“百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培树工程”、“千名创业女老板培育工程”、“万名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要大力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将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所占比例争取达到40%以上。要积极争取将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女会长、女理事长等女性领办创办人的培训纳入全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辅导计划”。要继续重视在农村妇女中普及科学种植、养殖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千方百计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服务。各级妇联要加强社会协调,争取利用资源,创造有利条件,为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提供多方面的支持与服务。要重点实施针对城镇下岗失业妇女的“巾帼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积极主动与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联系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熟悉和掌握项目资金的运作规则,认真做好贷款妇女的项目考核、贷款申报、跟踪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要继续实施针对农村妇女的“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加强同农村信用联社的合作,不断扩大妇女信贷总量,灵活确定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落实好农村妇女牧业贷款贴息政策。
    (三)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各级妇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维权协调组的作用,在继续推动解决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种具体问题的同时,花更大的气力加强维权工作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要加大依法维权的力度。加强立法参与,配合省人大做好《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订工作。要加强法律宣传,深入实施妇联“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即将通过的《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为重点,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三八”维权周为载体,以送法下乡(社区)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为主要形式,把法制宣传落到实处,省妇联将举办贯彻落实《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骨干培训班。要加强法律服务,抓好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受暴妇女庇护场所、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发挥妇女陪审员、劳动执法监督员、维权志愿者的作用,为妇女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
    要加大妇女利益协调的力度。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干部的作用,认真履行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要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探索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实践的新途径,拓宽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要掌握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使公共政策能够有力推动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要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信息季度分析报告等制度,及时把握和预警妇女儿童中带有苗头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要加大推动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的力度。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巩固已有成果,并根据两个规划实施的进程,确定今后发展的关键领域。要继续实施“贫困妇女儿童发展重点扶持项目”,关注城乡贫困妇女儿童、流动妇女儿童、老龄妇女、单亲家庭儿童等弱势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需要,推动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在就业、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要进一步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整体水平。要加强妇女理论研究,重视发挥高校、社科院等院所的作用。
    (四)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的环节。各级妇联要继续履行牵头责任,推动全省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大力推进“双合格”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吉林省“十一五”期间家庭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的参与面和社会影响力,以“家庭道德建设实践月”、“素质教育进万家”、“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利用《让孩子健康成长》教材,教育引导家长特别是母亲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和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扎实推进城乡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继续巩固提高学校家长学校,普及社区(村屯)家长学校,充分利用网上家长学校。要加强专家讲师团、家长学校教师、家庭教育志愿者、妇联家庭教育工作者四支队伍建设,逐步完善专家聘任制、教师授课制,骨干培训制等家庭教育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
    大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延边是留守儿童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的专项调研,推动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大力开展儿童关爱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切实将“春蕾计划”、“安康计划”、“恒爱行动”引向深入。要增强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的实力,扩大募集资金的渠道,对资金使用和贫困救助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要组织人员就“春蕾计划”助学资金使用情况和春蕾学校发展状况进行调研。要充分发挥省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教育阵地的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妇联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对妇联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于党建”的原则,以“三创建一提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组织基础,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为带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重视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妇联工作放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大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今年市、县两级妇联班子变动较大和明年村委会换届的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使村、社区以上妇女干部普遍接受培训,特别是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设置的社区妇联专干,要把握好招聘、培训、管理等关键环节,使她们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充分发挥作用。明年,省妇联将与清华大学联合对市(州)妇联主席进行培训。我省县级以上妇联主席将参加全国妇联在上海举办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妇联主席培训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关系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要引导妇联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组织覆盖、服务覆盖的有机结合,巩固现有组织网络,强化组织功能,探索新的组织形式,抓好党政机关、科教文卫、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新经济(社会)组织等妇委会建设。街道、乡镇妇联提倡专职专干,必须兼职的要科学合理。继续推动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解决社区妇联专干、妇女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问题。大力推进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在明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市(州)、县(市、区)、乡(镇)妇联要及早介入,争取进入各级村委会换届工作指导小组,确保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落实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对兼任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妇代会主任继续推行结构工资制,并建立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扎实推进“三创建一提高”活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盘考虑。各级妇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真正抓出成效。明年,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总结表彰。
    要进一步创新社会化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与党的群众工作规律相符合、与社会事业发展进程相协调、与妇女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妇联组织不断拓展的覆盖面和联系面是建设社会化工作机制的重要体现。能否更加广泛地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是衡量评估妇联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各级妇联要更加广泛地保持与广大妇女群众的密切联系,并重视发挥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民族宗教界、新经济(社会)组织等各类妇女组织以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干部、妇联执委、妇女代表联系各界妇女群众的作用,还要加强与国外及港澳台妇女的联系;妇联牵头开展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双合格”、“和谐家庭”创建等活动是建设社会化工作机制的重要载体。这些载体既能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又能加强社会协作,既能使妇女广泛参与,又能使妇女普遍受益。各级妇联要在不断深化这些活动中,更好地发挥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积极开辟社会协作通道,寻求社会认可和支持,扩大社会影响力;妇联项目运作的方式是建设社会化工作机制的重要途径。各级妇联要主动承接涉及妇女儿童的有关社会公共事务,在党政所急、妇女所求、社会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开发一批有活力、有实效的新的工作项目,争取党政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
    同志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妇联工作和妇女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美好的前景。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妇女谋求新发展,开创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吉林做出新贡献!
来源: 吉林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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