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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妇联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初步调查与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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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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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妇联组织如何扎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推动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当前妇女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围绕这一问题,近段时间我们分4个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调查研究,并结合湖北的省情和妇女工作实际,进行了初步思考。
一、当前农村妇女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农村妇女和妇女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农村妇女发展带来了大好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60%以上,是新农村的重要建设者和直接受益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极大地鼓舞农村妇女的劳动热情,使农村妇女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等竞争的机会。随着公共财政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妇女的生产生活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村妇女发展的物质条件将更加良好。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带来了大好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将下大力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村妇代会在村级组织中的地位进一步确立,各级党政领导将更加重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党建带妇建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妇女工作提供的资源和条件将越来越多,妇联组织团结妇女群众、发挥作用的空间将越来越大,农村妇女工作将面临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使农村妇女和妇女组织面临着新的挑战
1、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促进妇女发展的任务艰巨。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视野的狭窄、小农经济和粗放农业观念的束缚,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合作精神的缺乏成为制约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的能力不适应。当前,农村妇女的文化水平整体水平较为低下,许多人缺乏职业技能,缺乏市场与科技信息,与市场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文明迅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提高文化科技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成为当前农村妇女面临的最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2、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不相适应,维护妇女权益的任务艰巨。一是妇女的政治民主权利实现得不够充分。由于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妇联组织的积极参与,在去年我省进行的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女性进入村委会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在目前完成选举的25305个村中,有20815名女性进入村委会(其中女性担任村委会主任的849人),占委员总数的22.9%,占选举村总数的82.3%。虽然这次我省女性进村委会的比例比上届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但仍有17.7%的村村委会成员中没有女性。在部分村,村民代表中女性的比例较低,农村妇女的民主权利实现不够充分。二是部分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等财产权利不能落实。在我们随机调查的1000名农村妇女中,有26.9%的人认为土地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不少出嫁女、离婚妇女及其子女在农村土地承包、城中村改造、开发区土地征用中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在个别村,出嫁女的土地权益竟被村规民约无情剥夺。三是部分农村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不力。一些男性外出务工或经商后,移情别恋,导致事实上的婚姻解体,妇女独自在家务农,照顾老人孩子,生活艰难。同时,家庭暴力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生女孩的妇女和老年妇女成为主要受害者,严重侵害了妇女的权益。四是部分青少年女性的受教育权利被漠视。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村女童辍学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女童过早担负扶持家庭经济、家庭家务的重担。此外,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跨区域流动,农业女性化、农村留守女性和儿童生活方式、外出打工妹权益等问题也急需关注。在更高层次上的提高妇女主体意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问题也需要认真研究。
3、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状况与所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加强妇联自身组织建设的任务艰巨。一是村妇代会组织机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新的经济组织日益增多,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传统设置形式已不能适应这一状况。在部分村,还存在妇代会有主任无委员,组织不健全的状况。二是村妇代会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现在的农村妇女已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正在快速发生分层和分化。农村妇女的思想观念和就业方式、经营活动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日益增强,改善自身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的要求日趋强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农村妇女的这些新变化,对村妇代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村妇代会主任不仅要有为妇女服务的愿望,更要有为妇女发展生产提供有效服务的本领;不仅要成为活动的组织者,还应成为妇女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和组织者。而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村妇代会主任知识单一,缺乏带头致富和带领妇女致富的本领,经济引导能力不强,宣传发动妇女和帮助妇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村妇代会的工作条件与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不少村妇代会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处于依靠行政手段获取资源无途径,运用市场和社会化方式解决经费问题又无办法的状况。妇女工作在有的地方仍存在着轰轰烈烈在上层、热热闹闹在中间、冷冷清清在乡村的状况。
二、妇联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定位
1、发挥组织优势,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中履行好服务职能。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妇联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妇联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强化服务功能,以培养新型女农民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农村妇女持续增收为核心,着力建设面向农村妇女、开放互动的服务体系。要创新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妇女公共服务平台,善于挖掘妇联自身的资源和借用社会资源,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为农村妇女提供培训、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实实在在的服务。要拓宽服务领域,注重为农村妇女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提供有效的服务,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有效的服务,帮助她们持续增收。要突出服务重点,用更大的力气抓好女科技致富带头人队伍的建设,使她们成为农村妇女工作的骨干和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领头者。通过发挥她们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妇女工作手臂,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
2、发挥阵地优势,在“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中履行好教育职能。“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本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独特的工作优势、阵地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抓住家庭这个传统的工作阵地,围绕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的要求,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的内涵,抓好“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教育活动,组织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的各具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庄整治,在帮助农村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同时,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先进的家庭文化,提升家庭文明程度,以家风文明促乡风文明,以家庭卫生促村容整洁。
3、发挥职能优势,在“管理民主”中履行好代表维护职能。要抓住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的机遇,认真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职能,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是在乡村治理机制中要有席位。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的优秀代表进入村党支部、村委会,同时扩大村民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二是在民主决策中有声音。要教育和帮助女代表、女委员提高议事意识和能力,代表妇女利益,反映妇女诉求,维护妇女利益,在民主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在“一事一议”中要有内容。要推动将事关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维护的共性问题纳入“一事一议”的内容,做到所“议”之事符合包括妇女在内的大多数村民的意愿,议事结果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四是在公共服务里要有项目。一方面,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增强性别意识,在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中能更好地体现服务妇女儿童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在“以钱养事”新机制中寻找工作空间。实行“政府采购、花钱买服务”,为妇联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提供了现实的机遇。要认真分析研究,选准项目,争取中标。
三、妇联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1、基本思路
要围绕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充分尊重妇女群众的意愿,找准工作定位,强化服务功能,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核心,以培养新型女农民为根本途径,以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为保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促进妇女发展,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使广大农村妇女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2、主要任务
(1)以开展“巾帼致富促进行动”为着力点,团结带领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经济建设。抓好以培训服务为主线的“巾帼致富促进行动”,帮助农村妇女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她们在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和转移就业中实现增收致富。一是开展大规模的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型培训。按照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围绕我省农业主导产业,组织开展“百万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省妇联为每村免费赠送教材和光碟,依托乡村妇联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借助远程教育等平台,帮助农村妇女掌握1门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她们的务农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发展优势农产品增效增收。二是抓好妇女骨干的提高型培训。实施领头雁“211培训计划”。即:由各级妇联分级负责对2万个村妇代会主任进行妇联工作业务和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等知识培训,使她们拿到岗位培训合格证和农业技术“绿色证书”,提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妇女工作的本领和带头致富、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本领;由各级妇联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对1万名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进行实名制培训(省妇联直接培训100名),并建立信息库,引导和支持她们牵头建立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托她们拓展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服务的渠道,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带动更多的妇女走上致富之路;对1千名女农民经纪人等实用人才进行培训,深化“农家女网上行”活动。三是抓好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型培训。充分利用妇联进入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和妇干校被确定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有利条件,促使更多的农村妇女享受阳光工程培训政策。同时,采取定单培训、定向就业等方式,帮助更多的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抓住“木兰花”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被写入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列为重点扶持对象的机遇,打造“木兰花”劳务品牌。
(2)以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为切入点,团结带领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为主题,以“治五乱,刹三风,反家暴”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中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推动“美德在农家”活动的深化和“和谐家庭”建设。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开展“妇女?家庭与文明”大讨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查找本村、本家在环境卫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献计献策,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在讨论中提高认识、受到教育。二是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村庄整治,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陋习,做到家居庭院整洁卫生,推动村容村貌的改善。三是开展治家格言征集活动。弘扬传统美德,赋予时代特征,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四是开展家庭承诺和文明户评比表彰活动。组织家庭成员与村妇代会签订“讲文明、除陋习”承诺书,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我要文明”的自我约束意识,从小事做起,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规范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突出和谐这一主题,抓好文明户的评选表彰,并使之成为文明村镇建设的基础工程。
(3)以开展“关爱女性维权行动”为结合点,团结带领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抓好对妇女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省妇联给每个村赠送一本《妇女权益保障法》,组织开展学法竞赛,帮助农村妇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充分发挥村“两委”中女性成员和女村民代表的作用,及时了解妇女需求,反映妇女意愿。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级规划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引导农村妇女运用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善于通过“一事一议”等途径,依法解决好妇女问题。三是开展“三关爱”系列活动,为农村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继续抓好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建立一批单亲特困母亲创业基地,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逐步解决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安居问题。开展关爱“打工妹”活动,举办关爱打工妹报告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城务工女性劳动权益保障的执法检查,维护打工妹的合法权益。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推广“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做法,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四是积极开展“平安家庭”、“无家庭暴力村庄”创建活动。
3、需要抓好的几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好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妇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从我们抽样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多数农村妇女对新农村的了解只限于“新农村”这个概念,知道20字目标内容的仅占31.7%,对于如何建设知道的更少。因此,要加大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宣传发动力度,让她们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知晓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任务,认清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来建设美好家园。我们将通过编发《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读本》、《致全省农村妇女姐妹的一封信》、制发宣传光碟,组织文艺宣传等形式,于近段时间集中抓好对农村妇女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是开展“巾帼示范村”建设行动,培育一批示范点。为了探索妇联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以点带面,今年我们将以“巾帼建设新农村”为主题,在全省开展100个“巾帼示范村”建设行动。“巾帼示范村”的创建目标是:妇女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妇女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探索建立了促进妇女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村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县、区)平均水平;妇女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等创建活动和村庄整治,“讲文明、除陋习”成效明显,文明家庭创建率高于当地(县、区)平均水平;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家庭”、“无家庭暴力村庄”创建活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科学合理地设置村级妇女组织,村妇代会有凝聚力,能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项工作将于今年5月份启动,在充分发挥各创建点妇女群众主体作用的同时,将通过百岗助百村、专家百村行、妇干联百村等形式,发动城市妇女及各方面参与和支持。
三是开展村妇代会集中整建工作,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一是创新组织设置形式。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妇女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扩大妇女工作覆盖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妇女组织等其他设置形式。二是加强村妇代会班子建设。抓住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契机,今年下半年,集中抓好全省农村妇代会的整建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充实队伍。规范村妇代会工作制度,发挥作用。对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村妇代会主任采取聘用的办法落实其补贴问题。三是建好活动阵地和经费基地。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女专业大户建立“妇女之家”,推广老河口市从村留有土地中划拨一块作为妇代会经费基地的经验,解决经费的固定来源问题。四是创新活动方式。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贴近农村妇女需求,强化服务功能,通过培育专业协会、发展志愿者等形式,延伸妇女工作手臂,扩大服务范围。在全面抓好村妇代会“五基本”建设(即健全基本队伍、建立基本阵地、完善基本制度、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保障)的同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创“五好”(领导班子好、骨干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参与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妇女群众反映好)妇女组织的活动,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建议
1、建议全国妇联提前介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工作,推动落实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中明确规定:村委会成员中女性要有适当的比例。但如何保障,没有具体操作程序。我省许多县市在去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采取了“设岗定位”的办法确保女性当选,但有人认为这一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为确保女性进入村委会,建议全国妇联提前介入即将启动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力争将“确保村委会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村委会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女性要占30%以上”、“村委会候选人中女性要占30%以上”、“村民代表中女性要占30%以上”、“采取设岗定位的办法确保女性当选”等规定用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保证农村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落实。与此同时,建议全国妇联推动民政部门加大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的清理,对存在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妇女权益的共性问题,在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加以规范,从源头上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2、建议全国妇联推动中组部就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中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妇女组织建设的有关问题联合下发一个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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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湖北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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