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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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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委副书记王宪魁在省妇联九届八次执委会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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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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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省妇联今天召开九届八次执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增选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这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做好妇联工作,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妇女为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贡献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为促进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坚持送科技下乡,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了城乡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推动了全民创业和全省经济发展;二是广泛开展“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实施“妇女维权工程”,扎实抓好扶贫帮困、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了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妇联组织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双五”能力,自身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次会议增选了两位省妇联副主席。在这里,我代表省委,向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向省妇联各位执委和广大妇女工作者,并通过你们向全省的妇女群众表示亲切的问候! 2007年,是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起步之年;今年,我们党还将召开十七大。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妇联报送的调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加以研究,并要求妇联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支持,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对进一步推进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妇女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在生育、就业、干部选拔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性别歧视现象;城乡妇女之间、不同妇女群体之间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问题;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问题;以及如何构建社会化的妇女工作体系问题,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是新形势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新课题和新挑战。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增强责任,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省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重要作用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为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两性平等是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如果说传统文化讲的是同情弱者、同情妇女,那么现代文明强调的则是男女平等、妇女也是强者。我们过去经常讲,“男同志能做到的,女同志也能做到;男同志做不到的,女同志也能做到。”这虽然是一句老话,但却反映了男女平等的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妇女的伟大作用。妇女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群众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男女两性平等协调发展,必然要求经济建设与包括妇女事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必然要求加强妇女维权工作、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我们要深刻认识妇女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首先,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的政治优势。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社会支柱。一方面,党委、政府对妇联组织充分信任,对妇联工作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妇联组织是广大妇女的“娘家”,在妇女群众中具有高度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这是妇联独特的政治优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独特的政治优势,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共同努力。 其次,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丰富的资源优势。妇联组织联系着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群众,妇联工作涉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持续进步,妇女的地位不断提高,越来越广泛、深入地参与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妇联的工作触角也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层面。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妇联组织不仅拥有了越来越丰富的人力资源,而且打造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创建“和谐家庭”、“女性素质工程”等一系列工作载体资源,整合争取了服务于妇女群众的大量社会资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部门合作、各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开发和运用好妇联组织所拥有的各方面资源,不断激发广大妇女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使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成为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完善的组织优势。妇联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自下而上、组织健全、网络完善的妇女工作体系和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协作、锐意创新的专兼职妇联干部队伍,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有生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必须主动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同步,有效利用妇联健全的组织网络,使妇联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更多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使之更好地发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在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中有新作为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两个翻番”、提高“两个比重”、达到“两个水平”等主要任务。即: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全省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两个翻番”,力争全省生产总值达到或接近一万亿元、财政收入超过一千亿元;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根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对今年的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五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全省人民都应当为完成这两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同样,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也要围绕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工作,精心谋划,采取措施,用好载体,充分发挥妇女在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中的“半边天”作用,进一步展现新时代妇女的巾帼风采。 第一,要组织引导广大妇女成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者。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妇女问题,从本质上说是发展问题,也必须通过发展才能得到解决。各级妇联要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握科学发展的新理念,落实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岗区联创”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农村妇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收入。要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女职工立足工作岗位,开展技术革新,争做技术能手,为企业提高效益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作贡献。要围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引导女科技工作者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引导待业失业妇女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发展,积极投身全民创业大潮。要围绕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引导广大妇女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要组织引导广大妇女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促进者。和谐文化,是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精神支柱和动力。各级妇联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妇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妇女,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感召妇女,引导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要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为龙头,加快建立和完善妇女教育体系,引导妇女自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要引导妇女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积极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繁荣发展。 第三,要组织引导广大妇女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创建活动的优势领域。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创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为重点,引导妇女群众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和“文明社区”、社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培育更多的和谐家庭,建设更多的和谐社区,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特别是要以和谐家庭建设为依托,把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和谐创建活动整合起来,增强和谐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在家庭与社区的结合点上做文章,积极引导广大妇女走出家庭,融入和谐社区建设的队伍,使家庭和谐与社区和谐互动发展,共生共融,真正做到以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以社区和谐推动社会和谐。 总之,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服务和活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要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为妇女全方位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搭建平台。要注重把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到千家万户,不要搞花架子,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二是要抓好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工作要有切入点,深化工作要有典型。我们要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妇女工作向前发展。 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受保障程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之一。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力度,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突出维权职能,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推动广大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 一是要强化源头维权,在推动政策制定和法律实施上下功夫。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体现性别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西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和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两纲”的贯彻实施。对一些含有歧视女性的不公平的政策条款,要敢于直言,督促有关部门加以纠正。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从政府转移职能、市场缺位、妇女群众的需求中找准管理的切入点,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使广大妇女得到实惠。 二是要强化重点维权,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程”,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好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妇女就业、妇女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权益保障、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女童辍学以及留守、流动、流浪儿童的健康成长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商,引导企业经营者尊重和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协助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要加强对妇女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引导广大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要强化联合维权,在完善维权服务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定期向党委汇报制度、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争取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民政以及政法部门的合作,完善妇联的维权和服务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要完善信访网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努力把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之,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妇联能够做到的,要千方百计地做好;单靠妇联完成不了的,要积极地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主动与各有关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大家共同去做好。对于其他部门和单位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妇联组织要当好“啦啦队”,做好了喊“加油”,给予大力支持;对领导重视不够或做得不够好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加以督促;对目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呼吁,创造条件去解决。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各行各业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的权益。 四、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把妇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历史实践证明,妇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纽带。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扭住这条纽带,加强这条纽带,巩固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提高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水平,积极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妇联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更好条件。 一是要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现在,我省发展已站在了一个新起点上。虽然总体上来讲,随着经济发展,妇女事业在发展,妇女地位在提高。但要实现妇女事业与其他事业协调发展,关键取决于领导重视不重视,工作到位不到位。各级党委、政府都应当为妇联撑腰壮胆,为妇联开展工作提供空间、搭建舞台。要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讨论,为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解决几个具体问题。当前,妇联组织在为基层办实事的同时,自身碰到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妇女儿童活动场所不足,妇联开展工作的政策环境有待优化,资源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很好地进行研究,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又不能就事论事,而要注重研究深层次和倾向性的问题,把握妇女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妇女工作,为妇女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坚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到层层明确目标,层层强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妇女工作每年都有新的进步。 二是要大力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基层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直接接触,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坚持以党建带妇建,增强妇联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妇联从新形势下妇女分布和流动的新特点出发,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真正做到哪里有妇女,就到那里开展妇女工作;哪里妇女比较集中,那里就有妇女组织。要引导妇联创新基层组织的活动方式,针对不同工作岗位、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妇女的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吸引力。特别是要支持和引导妇联坚持走社会化的道路,努力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开发一批有实效的活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源,以项目凝聚力量,以项目激发活力,推动基层妇联工作发展,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之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妇联工作,关键是要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贴近妇女群众的需要,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广大妇联干部要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学习作为立命之本和第一追求,做到经常学习、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着力提高运用理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妇女工作的行家里手。妇联组织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努力为党政干部队伍增加后备力量。街道、社区女干部相对集中,各级党委政府对她们要多培训、多培养,多选送她们到省、市级党校进行培训,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各级党校在对妇女干部进行培训时,既要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又要体现出妇女干部的特点。在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加强理性思维,经常问一个“为什么”,还要研究“怎么办”,要把研究问题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其他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同志们,我们江西有做好妇女工作的好传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如果没有坚强有力的妇女工作,没有妇女儿童发挥作用,没有这样一个好的群众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的党和红军在江西不可能站住脚,不可能在江西建立起革命根据地和红色革命政权。我们要继续发扬这种好的传统,努力把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新春佳节就要到了。在这里,我向全省妇女和妇女工作者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 |
| 来源: 江西省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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