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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出台五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税改机制
2004-01-18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妇联出台五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税改机制.
  一、建立由县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的保障机制。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以及省统一规定的职务津贴和岗位补助标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县级国库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二、建立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不低于省定标准,并依法确保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来源扣除学校按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外,其余应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统一设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由县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三、建立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机制。农村税费改革省上转移支付教学专款中,每年划出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四、建立健全化解“普九”债务的有效机制。对各县(市、区)“普九”中形成的债务,应由各级政府承担,以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建立健全中小学济困助学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从财政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按规定从学生缴纳杂费中提取部分助学金、社会捐资、集资等设立专项济困助学基金,逐步帮助学校减免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及对困难的寄宿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  



福建省南平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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