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江苏省宜兴市流动人口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截至今年9月底,宜兴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数量已达10万余人,超过全市实有人口总量的十分之一,一些地区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常住人口。
从近日开始,宜兴警方将采取措施,对流动人口登记数达1000人以上的单位或区域,将遵循“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新市民治安、维权、互助、服务中心”。对流动人口登记数达到1500人以上的单位或区域,还要同时帮助流动人口建立“新市民治安互助理事会”,力争使这些网络组织成为流动人员的“居委”和“社区”,从就业、教育和生活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帮助和服务。
宜兴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介绍,对流动人口实行民本化管理,首先将建立流动人口民本化管理网。“新市民”和本地居民一样“享受平等待遇,享有公平就业权利,子女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待遇,享有各项便民服务”。另一方面,宜兴警方将围绕流动人口在就业、经商、购房、子女入学、车辆上牌、领取驾照等方面的要求,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服务引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