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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纳入常住管理
2004-11-08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思明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思明区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近期,思明区卫生局出台《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纳入常住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流动人口保健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各街道、居委会卫生干事要配合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完善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的基本资料,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让流动人口得到基本卫生服务。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应与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员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掌握流动人口基本资料、服务指标和生命指标。凡常住厦门一年以上非户籍人员可列入常住人口统计范畴,按照厦门市孕产妇保健常规和儿童保健常规开展保健工作。
  三、流动人口儿童与常住人口儿童一样享有同等保健权利。凡在本辖区居住的流动儿童都应到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儿童系统管理卡。父母亲至少接受一次科学育儿健康教育,按规定做好听力筛查和儿童系统管理。建卡后的儿童转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计划免疫卡,接受预防接种和4.2.1体检。当儿童要迁往外地时,社区卫生中心应将健康档案随人转出,并做好迁出记录。未能按时接受保健的儿童,要及时电话追访,并做好追访记录。入托入园的流动儿童应备有入园体检表、儿童系统管理手册、计划免疫卡方能入园。
  四、加强流动人口孕妇、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要做好孕妇保健宣传工作,孕妇应及时动员就近到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建卡,接受围产保健宣教、高危筛查、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区妇幼保健院将建立围产保健卡。分娩后产妇和新生儿的资料转到社区,由社区妇幼人员做好产后随访和产褥期保健。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义诊、咨询等活动组织流动人口儿童体检、建卡,计划免疫接种。社区可以对流动人口儿童先体检,后建卡(社区统一印制流动人口体检表),加强流动人口保健宣传、动员,提高保健覆盖面。
厦门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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