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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创新“巾帼示范岗”评优机制
2004-02-16

 


  无锡市妇联创新“巾帼示范岗”评优机制,完善《无锡市“巾帼示范岗”管理办法》,建立市及市(县)、区“争创岗,形成“两级建岗、四级升档”的创建模式。改变“巾帼示范岗”评比时下达分配名额,层层推荐的做法,采取申报制,各行业、窗口等岗位可自行对照《管理办法》,如符合《管理办法》中的条件,即可向市妇联或市(县)、区妇联进行申报,经公示、考核后挂牌。
  但是,挂牌后的“巾帼示范岗”并非终身制,而是实行投诉否决制,上墙的“巾帼示范岗”标牌上用中英文注明公开投诉电话,对投诉一经查实即行限期一月予以整改,整改不力则予摘牌,此举对全市各现有的“巾帼争创岗”、“巾帼示范岗”或意欲申报的岗位触动很大,既突出了示范效应、加强了社会监督,更提升了创建质量。
无锡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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