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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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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12部门联合出台做好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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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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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具体落实《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 2001—2010年)》和《辽宁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进一步做好全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辽宁省妇联、精神文明办、教育厅、民政厅、广播电视厅、卫生厅、计生委、文化厅、总工会、团省委、关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1、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切实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2、加强建设,完善管理,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3、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协调发展。4、突出重点,创新载体,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
《意见》强调,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优秀家长及家长与儿童共同成长的家庭教育成功的典型范例,及时总结和推广家庭教育的经验和成果,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的水平,增强家庭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要及时发现和反馈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动态、特点和问题,为有关部门研究儿童思想道德现状和成长规律,研究21世纪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教育的发展趋势及战略提供参考和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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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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