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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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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妇联围绕中心,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抓创建、抓督办、抓检查、抓评估,进一步巩固了创建成果,有力推动了“巾帼示范村”创建的规范化、经常化。 3月份以来,枣阳市妇联分别下发了枣妇发[2008]6号《关于印发<枣阳市“巾帼示范村”考核细则>的通知》,和《“巾帼示范村”考核验收督办通知》,并于5月初组成检查考核专班,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用四天的时间对全市18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妇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并现场进行了评估打分排名,枣阳市妇联还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对排名前三名单位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的奖励,对排名后三名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 这次检查重点考核评估了18个枣阳市级和2个襄樊市级“巾帼示范村”。 检查评估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妇女组织能够积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大目标,以四大行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巾帼致富促进行动”引领带动一大批农村妇女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提升了村容村貌、乡风文明,通过开展“关爱女性维权行动”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妇代会整建行动”激发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一些乡镇妇联还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创建工作,如七方镇妇联规范试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镇创建工作;琚湾镇狠抓宣传,针对村民广发创建“巾帼示范村”宣传单;新市镇率先在村级建立维权服务站,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此次督办检查评估提高了各级党委对妇女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了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各项工作,巩固了基层妇代会的阵地建设,增强了基层妇女组织的凝聚力。 | |
| 栏目编辑: 刘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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