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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性别比失调的政策性因素
2004-07-26

 
  据报道,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我国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这一数值为119.92,即当时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近120名男婴,这大大偏离了103-107的正常范围。2000年湖北省17个市(州、区)中出生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7个,二孩出生性别比最高的达337∶100,102个县市中出生性别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29个。人口专家认为,如果听任这一现象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也许现在还看不到很严重的后果,但20年后,当这些孩子都到了婚嫁年龄,对社会的影响将迅速爆发。
  之所以如此,当然与婴儿性别医疗检测混乱无序有关。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B超的普及,只要几分钟就可以鉴别出胎儿的性别,医生的一个眼神或者手势,孕妇就心领神会,许多盼儿心切的夫妇不惜实施引产手术,去女留男。特别是私人诊所遍布城乡,B超机价位不高,一般的小型医院都置办得起。尽管对此国家早有明确规定,但为了牟取暴利,一些非法诊所仍有禁不止,私下为孕妇检测性别,从而加剧了出生性别比的失调。
  但我以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相关政策的偏颇。
  一是二胎准生政策的负效应。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农村第一胎生女孩的妇女可以生二胎。于是,怀孕第二胎后,不少夫妇通过医学检测自主选择男孩,对女婴人工终止妊娠。一项统计表明:2000年,第一胎的出生性别比为100:107.1,到第二胎就猛升到100:151.9。加上近几年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工作奖惩考核以出生率为主要目标,忽略了性别比例,放松了有效管理,从而鼓励了一些生育户人为地选择婴儿性别。
  二是农村经济政策的负效应,主要表现在一些农村男女享受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比如,不少地方女孩出嫁不离家,按当地的政策其责任田必须收回,但“倒插门女婿”却得不到责任田;父母的财产自然由儿子继承,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对父母的遗产则无继承权;宗族修家谱,男士入籍册、女性不收录等等。更可悲的是女孩从小就在家庭中地位偏低,许多父母消极对待女儿的教育、医疗问题,女孩的辍学率远高于男孩,溺杀女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近年来我国女孩的死亡率比男孩高的后果(世界各国的统计数字证明:自然情况下,男孩的死亡率要比女孩高)。无论经济负担、心理负担还是生理负担,女性都要比男性承受更多的压力,以至于精神走上崩溃。这也是农村妇女自杀率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三是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社会保障缺失的负效应。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不能兑现,许多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号召的夫妇在进入老年之后无人赡养,或者因子女早亡等原因,致使生活陷入困境。此外,一些地方虽然给农村的计划生育实行者办了养老保险,但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这种不痛不痒的保险根本起不到什么实质作用。而且,过去一些无儿户的养老,在生产责任制大包干后,在某些地方不仅没有得到巩固,反而受到削弱。特别是近几年农村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较低,“五保户”的养老常常得不到落实,到了七老八十,还不得不侍弄一亩三分地以求自养,远嫁异乡的女儿心有余则力不足。这些现实在农民中产生了相反的示范效应,使养老防老的观念甚嚣尘上。所以生育女孩在农村仍然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许多的青年夫妻总是千方百计再生一个男孩。结果,出生性别比失调就成了必然。
  毋庸置疑,“出生婴儿的性别比严重失调将阻碍我国人口的和谐、持续和健康发展,并将大大引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可谓事关国计民生,不可小觑。为此,除了严禁人工私自堕胎、严厉打击B超妊娠私检行为外,当务之急是调整二胎准生政策,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无儿户的养老制度要率先建立起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同时,应不断提高女性在家庭、经济和社会、政治事务中的地位,依法保护女性的权利,实现男女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让每一个女性都活得更有尊严。

             摘自7月22日《中华女性网》(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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