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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生育中的性别偏好
陈方
2004-07-22

 
  中国文化中具有深厚的“喜得贵子”“愁生赔钱女”的传统观念。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过程中,人们曾经认为,随着一胎化政策的执行,生育中偏好男孩的观念将逐渐减弱,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婴幼儿人口性别比,伴随每年新出生人口数的减少而逐渐上升。所谓人口性别比是按如下公式计算的:男性人口/女性人口乘以100。按国际人口学理论和实践的结论,如果没有人为因素作用,出生婴儿性别比应在102—107之间,这是一个保证婚龄男女两性均衡的区间,低于102,将出现女性过剩,高于107,男性过剩,超出这两条警戒线,都将造成人口性别结构失衡。 

  中国目前的情况是,20年前,出生婴儿性别比就超过了107的警戒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得到的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8.4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计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11.92;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婴儿出生性别比为116。也就是说,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出生婴儿性别比就超过107警戒线,而且与时俱远,远得令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忧心忡忡,有学者做了如下计算:将15岁以下人口中男性净多出的人口数给予加总,其结果是:男性比女性居然多出了1800多万人。这给该年龄段人口过渡到婚龄年龄段的婚配问题造成很大压力。 

  对此,有关方面正在下大气力纠偏。我们相信而且希望纠偏行动会有所改变婴幼儿和青少年性别比的严重状况,然而,连续近20年的失调局面,又岂是一朝一夕之治理可奏效的? 

  在此,我们更关注的是为什么在中国社会出现婴幼儿出生性别比逐渐增高的现象?如何解释生育中的性别偏好?在第2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中,笔者分析了这个问题。偏好生男孩现象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更偏好生男孩;二,即便职业、居住地和受教育程度相同,男性也比女性更偏好生男孩。 

  偏好生男孩的人有以下四条理由。 

  第一,养儿防老。目前中国农民除了土地几乎没有什么社会保障,主要靠子女养老,即沿袭几千年由儿子供养父母的习俗。尽管从道理上讲,女子婚后可以从夫居也可以从妻居,但从夫居仍然是多数家庭特别是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所遵从的习惯。女大当嫁,女儿长大后要成为别人家的人,养老送终必须寄托于男孩。 

  第二,养儿致富。现阶段,农业生产中仍有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动离不开男子,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农户普遍缺乏资本的条件下,缺少劳动力的农户成为贫困户的可能性最大。劳动力充裕的农户,可以有外出打工的收入,可以在本乡镇企业劳动或做买卖挣“外快”,男孩即便不外出打工,至少家里也多一份土地。而生一个女孩则不一样,地里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仍然缺男劳动力,即便她外出打工,家庭可能得到的收入仅限于她成人到婚前这个短暂阶段,一旦出嫁,打工所得也不再属于娘家,不仅如此,女孩在娘家原有的那份地还要上缴。在这种条件下,对农民来说,多生一个男孩子,意味着农村家庭这个生产单位的扩大再生产的潜在资本的多一份投入,男孩长大以后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劳动力,有了劳动力家庭才会兴旺。 

  第三,男孩续香火承家业,女孩不能。尽管按《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从道理上讲也是如此,但习惯上孩子姓氏一般都随父亲,而不随母姓。此次对19988份调查样本的分析结果表明:明确表示自己“愿意让孩子随母姓”的仅27%,女性中略多于1/3的人持这一观点,男性的比例则更低,仅略多于1/5表示“愿意”。况且,这还只是从道理上讲是否“愿意”,在现实生活中,很少人让自己的孩子随母姓,许多男性认为,让孩子跟母亲而不随自己的姓,是有失男子汉尊严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点上,城镇男性与农村男性的态度相差无几,文化程度高者与文化程度低者的差别不大。与实际状况相比,男性表示愿意让孩子随母姓的比例已经很高了,事实上让自己的孩子随母姓而不随父姓的比例要远远低于上述“愿意”值。千百年来,男孩是家族姓氏的传递者,是承续“香火”的使者,是家族的希望,这是女孩不能胜任的。在一些人心目中,没有男孩,就意味着没有“后代”。生男孩具有家族兴旺、对得起祖宗类似于宗教崇拜的意义。 

  第四,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出人头地”。在人们普遍地希望生男孩愿望的背后,除了养儿防老、养儿致富、传宗接代的动机之外,还有一个出于满足自身精神需求的考虑。中国父母都希望孩子长大后有一份好的职业、较高的社会地位,普遍具有“望子成龙”的精神需求,在我们这个弥漫竞争气氛的时代,尤其如此。然而,孩子是男还是女,家长实现美好愿望的机会成本则不一样。众所周知,在现实社会里,男孩有出息与女孩有出息的机会是不相等的。女大学生就业比男大学生更难,高层决策圈内女性的比例远低于男性,两院女院士屈指可数,富人榜上的女性寥若晨星。且不说这些大的出息,即使是具有同等人力资本含量的普通劳动者,两性被认定“老了”的标准亦不同,女性退休或下岗的年龄比男性低,其经济收入也就“法定”比男性少。既然在中国社会中目前还是男子唱主角,男性比女性在事业上的成功更容易,那么,对于望子成龙的父母,偏好男孩想生男孩就是自然而然的想法。 

  这些原因不过是家喻户晓人人共知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由此看来,性别歧视和性别不平等具有较强的相互叠加效应。上述四点固然是人们偏好男孩的“合理”理由,同时,在许多条件下,生育中的性别偏好也正是引起其他性别歧视现象的原因。过去,我们对于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习以为然,熟视无睹,今天终于发现,它们可以互为因果,相互叠加,以不引人注意的渠道,共同酿成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目前,对于婴儿出生性别过高的现象,有关部门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比如严禁医院和有关场所鉴别胎儿性别等等,这些制度和措施正在发挥作用。不过,对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疗效的期望值不可太高,因为,一旦进入这条单向思路,又可能会出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况。笔者以为,比这些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通过婴儿出生性别比20年持续增高的事实,认识到性别歧视对于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巨大副作用,应着手于多方面考虑改善社会环境,更有效地促进两性平等发展,促进社会协调和持续发展。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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