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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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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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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虽然总体上我们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广大家庭和睦平安,但现实生活中尚存在着破坏社会家庭平安、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黄赌毒、未成年人犯罪等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止,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安全、社区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家庭是妇联组织最富特色、最有成效的工作领域。为了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积“小安”为“大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南京,今年年初,我们在省妇联的具体指导和直接参与下,经过深入的调研,提出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在溧水县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向全市推开。整个创建工作,做到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力争达到四项创建标准,重点实施三个工程:
一、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和四项创建标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家庭成员的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南京”做贡献。创建活动以有98%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有90%的家庭成为“平安家庭”为目标任务,力争使每个家庭达到四项标准:一是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主动学法用法,没有违法犯罪或重新犯罪者。二是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家庭成员积极向上,讲究文明新风,没有黄、赌、毒和法轮功练习者。三是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家庭成员互敬互谅,没有激化的矛盾和家庭暴力发生。四是自我防范,依法维权。家庭成员自尊自强,冷静处理问题,没有越级上访、纠缠上访。
二、实施“法制宣传进家庭”工程。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的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各司法所配备普法工作专管人员;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联系一个村组,定期送法下乡进村入家庭,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各级妇联把家庭普法教育作为“法制宣传进家庭”工程的重点,通过制作宣传栏、定期组织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以及编写文艺节目、赠送法律书籍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促进广大家庭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全市90%的社区利用板报和图片展进行了法制宣传,78%的社区组织了学法培训班。近几年,市妇联每两年举办一次以家庭学法为主题的全市普法教育活动,市、区县妇联、司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已连续开展了五届“家庭学法竞赛”活动,全市城乡有百余万户家庭参学,20余万户家庭参赛,在农村、社区培养了一批学法用法的“明白人”,建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中心户”。今年,我们配合司法局在社区组织1~3场法制宣传讲座,各社区妇联普遍开展法制宣传周(月)活动,组织志愿者和学法用法“明白人”、“中心户”对社区群众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供一次法律服务等,使法治和平安意识渗透到广大家庭。
三、实施“五禁五防进家庭”工程。我们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发挥妇联组织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已有的妇女禁赌禁毒协会的基础上,发展“五禁”协会,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禁黄、禁赌、禁毒、禁暴和禁止邪教的斗争,从自我做起,看好自家门,喊响“不让黄、赌、毒、暴力和邪教进我家”。建邺区开展了“平安家庭”承诺行动,向参与创建的家庭发放承诺卡,由家庭自觉实践承诺目标。溧水县妇联以“建立和谐幸福家庭”为主题,在电台开办“市民热点连线”栏目,与市民谈论夫妻关系、老人赡养、子女教育、邻里关系处理等问题,倡导共建平安、健康、和睦的家庭环境。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规划中,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宣传教育活动融合在一起,做到相互促进,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全市300多个社区、村开展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设立社区维权站等法律维权机构600多个。各创建社区组建了反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妇联主席、社区民警和维权志愿者等组成,并以楼幢为单位划分了若干责任区,由社区妇联主席与楼幢长签订责任书,及时反馈有关家庭暴力信息。建立了工作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和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对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起到了缓冲作用。我们积极配合禁毒委开展“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联合禁毒办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积极开展“无毒家庭”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妇女和青少年观看毒品原植物展览,增强家庭成员的拒毒防毒意识。另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防”宣传。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力量以及社会资源,建立家庭“五防”常识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巡回宣讲,教给广大家庭成员防火、防盗、防抢、防劫、防交通肇事的知识,把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实施“基层治安防范”工程。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我们坚持面向社区、面向家庭,不断发展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法律援助站(点)、心理咨询站等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有效地预防矛盾升级,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较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每个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雨花台区、秦淮区妇联在敬老院建立了妇女庇护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浦口区珠江、沿江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等均建有庇护所,初步形成了我市妇女儿童老人救助网络。二是积极发展队伍。各级妇联因地制宜,推动建立“平安家庭”创建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成立由党员和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员组成的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参加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做到居民住宅小区24小时有人巡逻,及时掌控治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群防群治的成效。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中组建的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他们生活在社区,“巡逻”在社区,及时“侦察”有家庭暴力隐患或倾向的家庭,防患于未然,担负了维护“家庭和平”的使命,被社区群众誉为家庭暴力“侦察员”。有的区县在社区、村建起了巾帼巡逻队、巾帼禁赌队等。高淳县妇联与司法部门通力合作,组建了巾帼调解队,充分发挥女性人民调解员在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常发性民间纠纷、建设“平安高淳”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实施帮扶措施。几年来,各级妇联在配合“平安南京”、“平安社区”建设中,始终关注农村妇女儿童、城镇外来务工妇女、刑释解教妇女等特殊群体的生存状况,把援助困难群体、真情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救济帮扶活动,激发妇女对社会的认同感,减少因人口流动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平安南京”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我们积极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多渠道解决诸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刑释解教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确保家庭平安和谐。市佳美家政服务社逐步在区县开设分社,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打造家政服务品牌,每年为2000多名妇女找到岗位。同时,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等实际问题。元旦和春节期间,上下联动,开展心系单亲母亲、情暖特困家庭、关爱春蕾女童的“巾帼助困”行动,组织送文化、送温暖、送家教“三下乡”活动,为处在困境的妇女儿童送去党的关爱、社会的温暖。我们还通过“春蕾计划”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全市已办春蕾班64个,有1万多名女童受到资助。
我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仍在起步阶段,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创建“平安家庭”是创建“平安南京”的基础工程,只有纳入各级平安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达到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认可,创建工作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作为试点单位的溧水县,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公安局、司法局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综治办、稳定办、文明办和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镇和有关创建单位已将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纳入了本单位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和“平安溧水”创建工作目标中,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领导负责制和单位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领导重视、有关部门支持、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把“平安家庭”评比过程作为促进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家庭自评、村民小组推荐、村委会组织验收、镇、县命名表彰,于明年6月达到目标任务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妇联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扩大创建面,提高创建水平,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家庭为建设“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 |
| 南京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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