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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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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锦亚 |
| 200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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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今年,市妇联开展了“姐妹走四方,致富奔小康”主题活动,明确提出了全年新增10000名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目标。为了配合这一活动,去年4月,我们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妇女劳动力转移情况问卷调查,采取个人问卷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妇联主席、部分妇代会主任、农村妇女劳动力工作座谈会。通过抽样,向全市16个乡镇的117个自然村发放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有关情况问卷调查表》1016份,回收有效问卷1010份;建立了农村妇女劳动力问卷调查数据库和查询搜索系统;经过对回收问卷的详细分析研究,我们更直观而真实地了解了当前我市农村妇女劳动力的生产生活现状,同时发现了影响妇女劳动力转移、进而影响农民家庭致富的制约瓶颈,从而为进一步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一、镇江市农村妇女劳动力的现状凸显三大问题
1、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以家庭为中心,既承担家务重担,又照顾老人和子女,还得兼顾工作。
根据问卷调查汇总,总样本1010名妇女中:⑴183人完全做家务。⑵445人既做家务又参加工作。⑶249人以工作为主。⑷132人农忙务农农闲务工。
从镇江市情况看,大部分地区乡镇工业占据农村半壁江山,总体上讲我市需要转移的妇女劳动力数量逐年减少。从地域分布看,我市扬中以及丹阳市金三角发达地区的劳动力自己消化,丹阳市南部以及丹徒区南部劳动力既有输出也有输入,西部高资、下蜀丘陵地区主要输出为主。根据今年7月各地上报的数据汇总显示:全市需要转移的妇女劳动力为20444人。
调查发现农村真正从事农业劳动的大多数是老弱病残和妇女,青壮年基本外出打工或在乡镇企业上班,不少农户只有两三亩地,生产成本高,效益低,无法进行规模经营,农忙时外出打工的人员一般回家帮农。有些在当地找不到工作的妇女为了改善经济状况,把子女托付给老人照应,自己进城打工。工作单位不一定固定,单位性质也不讲究,只要能够有安身之处。在农业生产中,农民家庭之间也逐渐以日工资的方式替代人情工、义务帮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她们的临时用工报酬,这也使农村相当一部分年龄较大、生产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农村妇女在大忙季节、采茶季节等有了少量的经济收入。
2、一部分已有工作的农村妇女中,存在工资待遇偏低或无法兑现、工作时间过长等问题。
在镇江市的农村,广大妇女以各种手段和途径,正规、非正规的就业形式,尽量在乡镇企业、找份工作或小城镇市场自谋职业等,只有极少一部分人通过关系或通过上学谋取高学历,在城市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
为了改善和提高家庭生活的质量,照顾家庭和子女,一般情况下农村妇女愿意放弃较远的城市,就在家门口乡镇企业工作,哪怕工资少一点,能够早出晚归就行。由于存在这种心理,对1010名农村妇女调查发现工资收入每月300元左右的就有266个;400-600元的达到419个;601-900元的有130个; 900-1200元的有55个;1201-1500元的只有25个;1500元以上的仅仅13个。
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工人缺乏必要的关心爱护,安排工人超时工作,且不足额支付加班费,使工人的身体不能得到充分休息,长期超负荷,严重损害职工的身体和利益。我们调查的1010名妇女中有249名以工作为主的妇女,进一步调查发现她们的实际工作时间是26人不到8小时,114人工作8小时,9小时的27人,10小时或10小时以上达到77人。
在调查座谈中我们还发现个别企业以虚假工资诱惑农村妇女,辛辛苦苦上班一个月,等到真正发工资的时候,常常是七扣八扣只剩下一、二百元,好多妇女由于贪图靠家近,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有的甚至是恶意拖欠。由于不能及时兑现工资,不仅使外出的打工女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且给她们的心理造成失衡。
3、夫妇共同外出的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缺位,想出去打工的妇女担心孩子的成长。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部分过剩劳动力进城打工,农村“打工族留守子女”越来越多,他们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令人担忧。远离父母的孩子,因为缺少监督,学习上普遍兴趣不浓、自觉性不高;因为没有父母的约束,有的还养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气;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培养,留守孩子常常引发种种心理病症。好多家长认为自己在外面打工就是为了孩子,他们忽视了教育问题,认为那是老师的事情,自己又不懂功课。
一些没有工作或已有工作的妇女出去打工有后顾之忧。据调查出去打工最担心的是:⑴回答孩子无人照料的有298个。⑵ 工资无法及时兑现的有358个。⑶怕被别人欺负的是74个。⑷回答丈夫不支持的有126个。⑸子女教育会受到影响的有285个。⑹其他原因有169个。
二、影响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制约瓶颈
1、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技能缺乏已经成为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最大障碍之一。
根据其中183名没有工作的农村妇女进一步调查分析原因显示:⑴没有找到合适岗位的是85个。⑵ 有田要种,家里走不开的有68个。⑶没有一技之长的是49个。⑷不愿意吃这个苦的只要4个。⑸认为家庭生活还可以的是19个。⑹身体不适的有26个。她们的年龄分布偏大。20岁以下只有3名,21-35岁有42名,36-50岁有97名,50岁以上有40名。绝大部分是40岁以上的妇女。从以上调查数据结果我们不难看到:由于文化水平低,岗位适应能力差,缺乏专业技能,可供选择余地小,再加上自身年龄偏大,企业单位培养成本高,使用时间有限,可塑性不强,企业不愿意把这样的对象招录进来。即使她们想通过培训掌握必要的技能,虽然有关部门也开展专门的培训,但毕竟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内容和市场不一定对等衔接,所以她们要想实现转移的愿望更不容易。
劳动力素质偏低,择业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使劳动力转移成为不充分。而近年来许多企业经过内部改造和转轨生产,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提升,对新增劳动力在文化和技术素质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也使城市的劳动力闲置,而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和技能相对较低,很难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城镇所能提供的劳动岗位将会越来越狭小,这无疑给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增添了困难。
句容市后白镇东风村妇代会主任反映,村里共627名妇女,虽然后白镇是长毛绒玩具加工大镇,用工企业很多,但由于交通不便,村里的妇女又没有一定的上岗操作技能,所以大部分都留守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和家务劳作。闲暇时还聚在一起打牌,没有多少经济收入。这两年,在镇妇联和村委会的支持下,村里腾出8间小学校舍建成长毛绒玩具加工点。但因为村里妇女的技能素质不高,加工点在接订单时大单、难单不敢接,影响了她们的经济收入。
2、少数农村妇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家庭的束缚,不敢迈出家门。
我们对1010名农村妇女调查出去打工家庭是否支持的回答是:⑴明确支持的是463个。⑵表示不支持的有208个。⑶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是301个。特别是183名在家妇女家庭,明确表示不支持的有56名,既不支持又不反对的53名,真正支持的也只有67名。
这些数据分析说明,目前在家的一部分妇女受到家庭的束缚。一方面是家务事多、有田要种、照顾老人等实际问题走不开。另一方面是因为必须精心养育独生子女,认真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为孩子打下良好的科学文化基础,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主动,避免耽误小孩将来的发展前途。183名在家妇女中子女读书教育离不开有104名,其中子女为学龄前儿童的有18个, 正在读小学、初中的有68个,正读高中的有18个。
3、极少数农村妇女受劳动权益保障不全面的影响,担心出去被人欺负,迈不开大胆试大胆闯的步伐。
183名在家妇女外出打工最担心的问题是:⑴61人担心孩子无人照料。⑵ 53人担心工资无法及时兑现。⑶ 15人担心被别人欺负。⑷33人担心丈夫不支持。⑸37人担心子女教育受到影响。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一些企业不从维护职工利益出发,或经常拖欠发放职工工资,或克扣职工应有的福利,使少数自身保护能力差的妇女自愿退出竞争行列,心甘情愿逃避现实,守在家里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4、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持续压力,给原本困难的农村妇女进城打工制造了障碍。
客观上目前城市吸纳劳动力的空间不是太大,城镇劳动力也存在过剩现象,能提供的就业机会不是太多,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由于城乡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别,农村妇女不可能不向往城市的生活,前两年人们花钱为孩子买城市户口就是最好的证明,冲着的就是可以分配工作。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就业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农村妇女要想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和城市人平等就业实际是非常困难的,当然也有少数农村妇女凭着年轻、有文化、肯吃苦、要求低而谋得一份工作,大部分都属于非正规就业,做的是又苦又累待遇低城市人不愿做的工作。随着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压力持续不减,客观上目前城市吸纳劳动力的空间不是太大,城镇劳动力也存在过剩现象,能提供的就业机会不是太多,给原本困难的农村妇女进城打工制造了障碍。
三、镇江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对策
1、就近转移,离土不离乡,提高乡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农村妇女劳动力就近在乡镇企业上班,既能够照顾到家庭,又能够把责任田种好,还可以增加工资性收入,这是转移的一个主渠道。这就要求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巩固现有的产品,开发新的品种,扩大产业链,腾岗安置农村妇女。加强对当地乡镇企业的扶植,使他们能高起点,连片地发展起来,从而能有效地发挥其消化当地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在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信贷政策、金融政策上给乡镇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要培育新的增长点,引导乡镇企业改变现有的发展格局,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大乡镇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投资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尽可能让乡镇企业的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继续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2、就地转移,延长产业链,加快现代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加快农产品、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立足农业本身消化部分剩余劳动力。进一步推进农业合作化和产业化的进程。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吸收部分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化转移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产业规模经济的发展,应以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基本原则。要妥善解决土地流转机制和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要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过渡经营权,通过经营权的集中使用使土地成规模开发,发挥产业化的效应。
目前,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扶持政策,引导他们发挥地方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和骨干产品。同时,要精心构筑产业化服务体系,抓好专业性市场的培育和建设。要在农村开辟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在主导产业的引导、培育与发展上,要引导农民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形成区域优势。要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要通过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使大宗产品上档次,特色产品上规模。要通过市场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形成一个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以产品集散为基地,以产品销售为渠道,以保证农业产业化生产的正常运转。
3、巩固转移,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依法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对提供虚假信息、私招滥雇以及克扣工资、收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宣传,倡导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氛围。
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是中国走向现代化,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产物。妇女如果在就业上不能实现性别平等,男女平等就失去了实现的基础条件。现实中我们发现,由于用人单位有自主权,有的工种故意设置障碍限制性别,无形中妇女被剥夺了就业的权利。很多女性并不甘于等闲,她们努力寻找工作,非正规就业中占有相当一部分。我们对这种现象要加以重视,虽然短时间不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但是,我们应该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氛围。
5、加强劳动力素质的教育、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
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增强转移劳动力的市场竞争能力。农村劳动力素质与转移的速度和层次成正比关系,一般劳动力素质高的地区,转移速度要快于劳动力素质低的地区,同时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层次也较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城市用工的需要和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搞好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使有进城务工意向的农民,都能掌握一两门城市用工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提高市场就业竞争能力。同时,要抓好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民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帮助进城务工农民学习劳务输出的相关法律知识,掌握劳务输出的程序,学会签订劳动合同,使外出农民都能依法进城,依法就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
| 镇江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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