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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做好社区妇女维权工作
2004-10-08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妇联应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日益突现,社区逐渐成为多种社会功能的主要承载者。社区人员结构复杂,不同层次人群思想意识的摩擦和价值取向的碰撞,使社区矛盾相对集中,妇女侵权问题也相对集中。为加强基层妇女维权工作,去年以来,江苏南通根据南通实际,将妇女维权工作的重心下移至社区,依托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积极探索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新路子,有效推动了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构建社会化妇女维权新格局 
  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于2003年4月建立以来,在全市9个县(市)区的149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六级网络,将综治、司法、公安、妇联、团委、工商、城建、劳动、土管、计生、企办、交通等部门各自分散的调解资源重新配置,重新组合,全面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组织,大调解中心具体管理,各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国内数十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整合资源、整体联动是“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灵魂。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利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社会资源高度整合的优势,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服务。通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六级网络”,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纳入到大调解工作流程,由大调解机构“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改变了过去“妇女维权妇联做,妇联干部到处求”的单一被动局面,为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设队伍,提高素质,夯实社区妇女维权工作基础 
  如果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为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那么,打造一支有素质、有能力、有爱心的社区妇女维权队伍,则是做好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使社区妇女维权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关键。我市各级妇联组织把加强社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作为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的首要内容加以计划、部署。一是加强社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我市城市社区都配备了年轻化、知识化的妇联干部。特别是主城区崇川区,全区168个社区妇联干部,平均年龄在38岁以下,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我们注重对她们的法律培训和妇女维权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广大社区妇联干部把满足社区妇女多元化的需求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深入开展社区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率领社区妇女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妇女维权行动、巾帼志愿者服务、不让毒品进我家、反家庭暴力、爱心帮教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有的社区妇联干部在工作中还采用多媒体技术,使维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组建兼职妇女维权工作者队伍。我们广泛吸纳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居民中的优秀妇女代表做兼职妇女维权工作者,并适时组织她们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她们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调动她们的积极性,通过发挥她们的作用,帮助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变被动维权为自主维权,推动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三是发挥巾帼维权志愿者的作用。我们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组织和发动辖区内的法律工作者以及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人士,加入到巾帼维权志愿者行列中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为社区维权献计献策,为弱势妇女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帮助和服务。四是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我们以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车间、专业市场的摊位、非经济组织的妇委会或妇女小组等为单位设立信息员,居民小组按10户一个单元确定一名“十户联调信息员”,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动态,及时提供信息,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及时性。 
  三、创设载体,健全网络,提高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效能 
  妇女维权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是妇女维权的第一道防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妇女维权对象多元化、维权需求多样化、矛盾纠纷复杂化需要,我们把创设维权载体,健全维权网络作为延伸妇联维权工作臂膀,提高社区妇女维权效能的重要抓手。市妇联在健全各级妇女组织网络的同时,多方位创设新的维权载体,构建社区妇女维权网络新格局。一是建立巾帼社区维权站。城市社区均建立了巾帼维权站,仅崇川区就建立了168个巾帼社区维权站。巾帼社区维权站的建立,为社区妇女提供了方便、快捷、有效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指导和法律服务,深受广大社区妇女的欢迎。二是建立社区“新市民”巾帼维权岗。在专业市场、新经济组织、居民区等暂住人口较集中的地方试行创设了“新市民”巾帼维权岗。维权岗的负责人大多由兼职妇女干部或“外来妇女协会”干部担任。“新市民”巾帼维权岗不仅为广大外来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和帮助,还关心她们的生活、工作,组织她们学习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帮助她们提高素质,创业发展。三是建立社区妇女法律援助站。目前,全市建立社区妇女法律援助站233个,配备兼职干部233名。援助站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通过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的排查和调处,了解援助需求,及时为权益受侵害的困难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四是建立社区家庭暴力处警站。由市“反家庭暴力报警投诉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社区家庭暴力处警站”的民警5分钟内亲临现场,对正在发生的社区家庭暴力予以制止,对于在接处警中涉及家庭矛盾及社会矛盾纠纷,处警民警不能当场处置或无法处置的,移送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或社区妇女组织进行处理。 
  四、完善机制,有效运作,提高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水平 
  南通市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与社区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有机融合,有效运作,促进了社区妇女维权工作跃上新台阶。第一,健全措施保障机制。妇联组织作为大调解机构成员,在积极履行职能的同时,也分享着各项保障措施带来的便利。一是组织措施有保障,做到有人办事;二是职权措施有保障,做到有权办事;三是运行措施有保障,做到按章办事;四是经费措施有保障,做到有钱办事。第二,建立预警排查机制。社区妇联和大调解中心联合,变单一坐等来访为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组及家庭摸排矛盾纠纷情况,通过联调小分队巡回排查和“十户联调信息员”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交办、督办,将预防工作做在矛盾激化前。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为科学决策,有效地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依据。第三,建立权益表达机制。妇联组织积极探索妇女维权发言人制度,利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依托大调解平台,就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证对话的时机,对妇女的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阐明观点,并对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抨击,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第四,建立调诉对接机制。通州、启东、海安、港闸等地建立了大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绿色通道,即法院在基层建立了巡回合议庭、女子合议庭、婚姻家庭法庭、妇女权益合议庭等,审理经大调解中心调解未果的纠纷和案件。第五,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将定期回访纳入十项制度之中,妇联借鉴这一做法,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经调处结束后,组织人员定期回访当事人,跟踪了解、督办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既避免矛盾纠纷的反弹,又推动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第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了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层层建立了奖惩考核机制,突出“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并将调解实绩与干部的经济利益、评先晋级紧密挂钩。妇联采取引进来、渗进去的做法,将层层建立的妇女维权目标考核机制与大调解机制有机结合,一方面引进大调解好的做法,另一方面将文明家庭建设、反家庭暴力等纳入大调解或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南通市妇联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基层妇女维权新格局,创新和拓展了基层妇女维权工作,使社区妇女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社会协调稳定,为创造平安南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社区群众上访率呈下降趋势,有的社区出现了“零上访社区”、“零家庭暴力社区”。2003年,南通市万人发案率为万分之十七点六,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社会公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率达98.4%,名列全省第一,在最近公布的中国50城市竞争力排名中,我市的秩序与安全列第二。 
  尽管南通市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特别是社区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姐妹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学习和汲取姐妹市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江苏省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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